这里是A市星光大厦顶层,顶级的宴会厅一改往日的富丽奢靡,将浮夸的壁画和吊灯统统收了起来,原本繁复的鎏金墙壁被光影点亮,脚下雪白的真丝地毯上散落着一些羽毛和气球。
入目纯白,气氛圣洁,如果不是空气中还飘荡着生日快乐歌,会让人以为错进了举行在教堂的婚礼现场。
这些都是裴二少特意吩咐下去的,不为别的,只是因为白向忻喜欢白色。
裴二少喜欢白向忻,喜欢到了疯魔的地步,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而就在几分钟之前,白向忻再一次拒绝了他的告白。
全场噤若寒蝉。
裴家的这位二少爷年纪不大,“阎王”这个恶名却流传已久,在这么隆重的场合被人伤了面子,不高兴起来可能会让所有目击者吃不了兜着走。
甜品台旁边坐着个胆儿肥的,名叫邓晓茸,他支棱着一对惹眼的招风耳,偷摸站了起来,一边用手撑住身体,一边缓慢调整角度,想要一睹阎王发飙之前的真容。
他是跟着发小来蹭饭的,之前并没有见过裴二少本人,如今这么踮着脚往轮椅上一瞧,倏地愣住了——
这阎王,好看得有些过分了吧?
轮椅上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肩膀宽阔,颈部修长,一张小而窄的脸上五官凌厉,给人一种冰峰般的美感。
也不知道是不是鲜少见到阳光的缘故,他的皮肤泛着一种瘆人的苍白,仿佛将初雪凝在了上面。
无视周遭的窃窃私语,他神情漠然地靠坐在轮椅上,丝毫没有这个年纪的少年人该有的朝气,相反,他给人一种死气沉沉的阴郁感,犹如他身上暗沉的礼服,让人不禁联想到生活在深渊之下的某种植物。
瘦削的四肢就是干枯的藤蔓,终日见不得阳光。
邓晓茸看着看着,便不由自主地哆嗦了一下,这阎王的气势确实唬人,好看是好看,但着实有些惊心动魄了。
可神奇的是,心里头那阵惊心动魄之后,剩下的全是酥酥麻麻的好奇和渴望。
实在没忍住,邓晓茸掏出手机tōu • pāi了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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