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青手上第一次沾了人命。
人命在人的心中是完全不一样的存在。人可以杀鸡杀鹅,杀牛杀羊,没有太大心理负担,但shā • rén是不同的。
原青那段日子是压抑而又癫狂的,眼前时不时会出现老太爷的幻觉。
他逃到了一个小镇,却意外遇到之前拐卖他的人贩子。
像疯了一样,他将那个人贩子咬死了,并且继承了人贩子的财产几个几岁大的孩子。
他坐在四处漏风的破房子里,呆呆看着那几个饿得皮包骨的孩子,就那样看了一夜。
这样的世道下,他放他们走,就等于是在让他们送死。但原青本身也就只是个十几岁的半大孩子,没有能力养活这么多张嘴。这些孩子的年龄也太小,完全不记得自己的家在哪里,有家也无法回。
原青最后决定,还是把他们卖掉。
他带着他们历经艰险,到了大城市,又耗费很长时间,跌跌撞撞地选择着那些善心的父母。
这个过程太难了,其中有孩子饿死了,有孩子受不了自己走了,也有孩子被其他人贩子抢走,原青拼得头破血流,也没夺回来,反而被狠狠教训了一顿,瘸了腿。
当他把孩子全都卖完时,他忽然发现,自己已经十八岁了,但十八岁的他却没有任何谋生手段。
他这些年接触了很多人贩子,各型各色的都有。有快要饿死,被迫走上这条路的,有为了钱财舍弃良知的。
都说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但原青却认为这句话十分流氓。他不可怜,也不原谅任何一个人贩子,包括他自己。
但他认为自己和其他人贩子还是不同的。
他不像其他人贩子那么没良心,只要给钱,什么都干,不拿孩子当人看,完全当成赚钱的商品。
他开始萌生一个想法,他认为自己可以救那些孩子。
于是,原青开始从其他人贩子手底下买孩子。
这是个在所有人看来极其愚蠢的行为。
好点的孩子没人会卖给同行,愿意脱手卖给原青的,不是痴傻儿,就是身有残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