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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3 / 4)

这是一件中长款,穿上身应该到白晴膝盖那里,是个简单的素版,不算是特别修身,不过腰间也有一点收腰的设计。

看着还算是新潮,至少对于如今的时代来说,已经足够新潮了。

虽然说颜色过于粉嫩,但是白晴皮肤白,倒也撑得起来。

林先锋展示完之后,把大衣挂到柜子里。

然后才给白晴看其他的,除了大衣之外,还有一双白色的小皮鞋。

小皮鞋属于浅口鞋,露出了脚背,不过在中间还横了一根细带,算是起一个固定的作用,当然也有稍稍装饰,起到美观的意思。

很有年代特色的款式,之前在县城的供销社,市里的百货大楼都看到过。

“还不错。”白晴觉得颜色其实还好,款式的话,这年头就那么几样,也别太挑。

见白晴满意,林先锋稍稍松了口气。

他委实不太会挑东西,这次也就听人说什么,就跟着买。

鞋子很快也收了起来,之后还有一身军绿色的正装,白晴摸着料子,是卡叽布的,触感还不错,价位应该也不会便宜了。

这应该是林先锋为了结婚买的,之前买过一身,不过料子稍薄一些,这一身的布料明显厚了不少。

果然,他把衣服拿出来之后,靠近了白晴几分,开口的话,几乎是贴着她说的:“这件留着咱们结婚穿怎么样?”

白晴觉得挺好的,符合年代特色,她也赶一波时代的潮流,想到这些,忍不住笑了笑:“嗯,挺好。”

看小姑娘又满意了,林先锋更高兴了。

内衣林先锋不好买,再加上尺码他也不懂。

所以,这个暂时没买。

除了衣服,还有一条漂亮的纱巾,虽然说白晴的商城里有,但是他买的,跟小姑娘自己的,终归是不同的。

白晴看着纱巾还挺高兴的。

就是如今天冷用不上,等到开春之后,倒是可以围起来。

纱巾是条七彩的,嗯……

对于直男的审美,也别抱太多希望。

能跟潮流的,他跟上,跟不上的,他就自己做决定了。

所以,白晴觉得,也还好,能接受。

衣服就这么多,林先锋还给自己买了一身,为的自然是结婚的时候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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