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下去不是事,在这里撑不到天亮,说话不争气的肚子又一次作起妖来。
摸了摸胸口,硬邦邦的,这是老李写给我的信,当时因为信封太大我装在外套内兜里,没有丢失,这应该是今天唯一可以庆幸的事。
不管怎么说,当务之急是得想办法熬到天亮,回煤矿30里路实在不行我走回去。
听矿里工友说,县城是有一个可以不用花钱就可以过夜的地方,猛龙录像厅。不过必须得11点最后一场录像结束后,老板回去睡觉才不要钱,当然那个地方聚集了县里各色流氓混混,一到半夜闹事的就多,搞不好会缠上一身麻烦。
这不,前段时间就有一个矿友在录像厅脑袋被酒瓶开了花。
人走背字,又能奈何?只能硬着头皮前去猛龙录像厅,心里想着咱不惹事,就熬一个晚上避一避雨,实在不行雨一停我就走。
操着手猫着腰子像个老头游荡在街道,在县影剧院的夹道巷子里找到这个猛龙录像厅。
门口黑板上写着,9:00—11:00,猛龙过江,票价一元。
站在门口等里面的人开始往出走,我知道最后一场录像结束。
趁着人多顺着墙根溜进去,差不多六十平米的房间,放了几张沙发,一进屋子一股特别的味道袭来,脚臭夹杂着烟味,混合着酒味,地上胡乱躺着的啤酒瓶,沙发被烟头烧的到处是洞,原本灰色的沙发已经发黑,靠背上厚厚一层油垢。
我走到最后一排的沙发躲了起来,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瞬间感觉好多了,身上也暖和起来。
看着录像厅内剩下的三两人,臃肿的身体光着膀子,将衬衫搭在肩上,背上胳臂上纹的张牙舞爪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很明显这是社会人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