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都市言情>宝岛1992,从四小天王开始> 第七十四章 十大偶像第二名(求追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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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十大偶像第二名(求追读)(2 / 4)

民生报的投票环节是有些麻烦的。

需要歌迷购买专门的投票卡片或者报纸,然后又将这些卡片与报纸交还给民生报的售刊人员。

这种只出钱,却连一张海报都不能获得的亏本事,一般人还真的很少去干。

但就是这样的情况下,陈启明一个出道仅半年不到的歌星,居然在票选上直逼刘德华这个在宝岛拥有超高人气的香港天王。

这足以说明了此时的陈启明到底有多火爆。

……

“陈启明,陈启明,陈启明!”

中午,台北广场,陈启明正在这里参加三阳集团举办的代言活动。

陈启明刚一冒头,并演唱了一首《童话》,台下数以百计的歌迷顿时沸腾了,开始齐声喊他的名字。

“谢谢大家,谢谢大家来参加陈启明的代言演出。

大家有看到台上这台赛车型的机车吗?是不是很酷?

这款机车是我们三阳集团特意为陈启明先生设计的新款机车。

……”

陈启明没说话,他旁边的主持人不停在给歌迷介绍那款新款野狼摩托车。

这款新摩托跟天若有情中刘德华骑的那款很相似,只是在颜色以及性能上进行了区分。

特别是台上这台,其是三阳集团给特意根据陈启明的身形风格设计,他一骑上去,戴上头盔,一种拉风霸气酷的气质顿时出现。

“陈启明,我好喜欢你啊!”

“啊啊啊!”

“别拦我,我要进去,呜呜呜……”

台下的歌迷显得很疯狂,不停的在尖叫,甚至有个别比较极端的歌迷还不停在冲击前排的保安,想冲上台来。

“经理,您签下陈启明这招实在太高了,这个月,咱们的销量已经增幅了两倍有余,这简直是以前根本想象不到的。”

后台,两道人影正在透过布帘缝隙观察外面的活动。

见台下的歌迷如此疯狂,带着眼镜,秘书打扮的年轻女人忍不住说道。

“这的确是笔非常划算的生意,当初我只是觉得陈启明第一张ep销量不错,加上那个广告效果好,所以才签下他。

没想到这还不到一年,这家伙居然就给了我这么大的惊喜!”

胖嘟嘟的中年秃头一脸笑意,双眼都快咪成了一条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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