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只是几个普通人而已,还是去吃些东西吧,饿死了……”
今天是红夜过后的第三天,算下来,其实郑潜也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进食了。
在饥饿的驱使下,郑潜也跟着王艺诗的脚步,走向离自己最近的零食区。
他随手从货架上取下一包薯片,一股脑的倒进嘴里,大口咀嚼起来,任由膨化食品的香气在口中扩散……
十分钟后。
王艺诗轻抚着微微隆起的小腹,瘫坐在一大堆零食袋和饮料瓶中间,郑潜则在一旁整理这些垃圾,然后再依次对照价格,计算起这些商品的总价。
“喂,你不会是打算付钱吧?”
“吃了人家的东西,当然要付钱。”
看着一本正经的郑潜,王艺诗忍不住嗤笑道:“你把那点吃的全tm吃脑袋里去了吧,怎么,全西郊的人都解放天性了,就你还在这装模作样的当良民?”
“别人抢东西,你就一定要跟着抢?全世界每天那么多自杀的人,你不也没跟着他们一起去死吗?”
“呵,我倒是想死,如果不是被某人贱兮兮的给救了,还用得着忍饥挨饿的遭这份罪?”
白眼狼……
郑潜冷哼一声,不过想到当时救下她只是因为李强的缘故,心里倒也没有什么不适。
“唉,不算了,越算越乱……”
看着货架上一张张的价格签,郑潜感觉自己的脑袋大了不止一圈,没有计算器也没有纸和笔,再加上身旁的王艺诗一直在捣乱,导致他辛辛苦苦算了四遍,却每次得出的结果都不一样。
心里估算了一下大概的价格后,他和王艺诗两人又去找了一些方便携带且容易储存的食品,打包了起来。
“看到哪有充电器了吗,冤种?”
两人走到收银台时,王艺诗忽然拉住了郑潜,然后对着他,晃了晃早已关机的手机。
“叫谁冤种呢?没看着,就算看着了也不告诉你在哪。”郑潜连头都懒得回,舔着手指,数了十张红色的钞票,塞进了收银台的抽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