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中马槊长长的枪头棱面劈头盖脸地划过禁军步卒的头颅,在强横的冲击力下,戴着兜鍪的大好头颅就像是熟透的西瓜一般被撬开,喷she周围的袍泽一身。
“吃爷爷一棒!”
身旁彭乐挥舞着精钢狼牙棒,所过之处连具完整的尸首都没有,全是被划出了无数狗熊用带着倒钩的舌头舔过一样的痕迹。
一个禁军小校自持勇武,拎着钢锏妄图用钝器把冲进人群马速减缓的元冠受打下马来,没办法,元冠受一身赤红甲胄,而且身材雄壮,一看就是敌方大将,能打杀了他,军功决计少不了。
“受死吧。”
眼角余光看到一跃而起的禁军小校,元冠受哂然一笑,右手单臂轮开马槊横扫四五个步卒不提,这边左手抽出腰间刀,径直迎了上去。
“唰”的一声,禁军小校的钢锏竟然被天外陨铁打造的寄奴刀宛如切豆腐一样从中切开,不仅如此,他的半边手臂也被连着剁了下来,惨叫着滚落在地上,被夜照雪碗口大的马蹄铁一踩,登时没了声息。
彭乐那黑厮,杀得兴起,直接弃了马匹,跳下马来。轮着一杆四十斤的精钢狼牙棒,高呼酣战,满身鲜血尤不自知。
在这个凉州野人的心中,哪还有比肆意厮杀于大魏宫廷里更痛快的事情?
黑厮这种人,生来就是为了杀戮而生的,对于他而言,杀戮是乐趣不是工作,杀谁不重要,重要的是能抄起家伙把敌人的脑壳打碎。
禁军步卒的甲胄装备和训练程度完全无法跟诸王花费重金训练、武装的私兵相比,盏茶的时间,千余步卒就被三百精骑正面击溃,四散逃入宫禁之中。
当然,这其中也有重甲步兵和弓弩手都在正面围攻元端所部大队人马的原因。
“上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