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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林深处,有一只体型如人匍匐般火红皮毛的狐狸叼着两张皮毛,在林间奔跑。
它腹部有一条很长的伤口,差一点点就伤及到内脏。跑动之间,不断有血迹流出来。
狐狸的眼里,露出痛苦却又坚毅的神色。
直到狐狸跑不动,它才停了下来。靠在树根处,大口喘着气。
它本来想将那人吃掉的,可是突然出现一股很强大的气息,让它惊惧。这是它的本能直觉,也是依靠着这个能力,它才能在一次次生死危机中活下来。
虽然那些人没有杀完,但是罪魁祸首已经被它杀了,最重要的是,它弟弟妹妹的皮毛也被它夺了回来。也算得上是报仇了吧。
只是没想到那人类在临死前,也能给自己造成这样的伤势。差点儿,差点就死了。
休息了一会儿,狐狸再次站起来,叼着两张狐狸皮,继续奔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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妮妮在马车内闲得无聊,曾贤也没什么事做,在妮妮的央求下,曾贤开始教妮妮写字。
曾贤教导的方法就是自己一边写,一边教妮妮认读和写。
好在曾贤年轻时候,也是读过书的人。若非后来觉醒前世记忆,为了追求武道,恐怕曾贤都去考科举了。以曾贤当时的学业,其它不敢说,一个秀才还是手到擒来的。
毕竟,他父亲当年可是状元来着,作为儿子,曾贤的读书天赋也不差。
可惜这里没有书籍,妮妮不能够读书。不然一路上,还可能响起朗朗读书声。
曾贤看着认真学习的妮妮,心里想着,要不去了京城,给妮妮请个老师?
他学识倒是有,可是教人他不太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