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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回 已有清荣谕 1(2 / 2)

幻觉散去,一个姑娘的手悬在半空,被他捏住手腕,也不挣扎,而是一声不吭地盯着他的脸看。

她生得很漂亮,脸小而精致,约莫十七八岁,是小家碧玉的样子,皮肤白净吹弹可破,一缕乌黑长发垂到下巴。可她的眼睛是又是不安分的,顾盼生辉,像是装了最明亮的一片雪花在里面,配着细长温柔的柳叶眉、小巧的花瓣似的嘴唇,尽管额头和人中似乎短了些,中庭又长了些,可这样有少许缺陷的女孩子,恰恰是能让人最印象深刻的,而且很受欢迎:有的人觉得她虽然美,却有这样那样的缺憾,因此就可以配得上浑身是缺陷的自己;也有的人觉得她少了明艳大气,也规避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是想娶她为妻的。

她穿着一身素色,衣服穿得很厚,似乎是以保暖作为首要选择;也是,寒冬腊月的,是该多穿些了。贵族小姐或是后宫嫔妃,之所以喜欢在大冬天,在宫里只穿一两件,以显露她们优美的身段和洁白的脖颈,与美丽的脸交相辉映,那是宫里烧着火,自然热些;何况有其他美丽的女子争奇斗艳,嫉妒之火能烧得人斗志昂扬,不畏严寒。最贫穷的贫民,与最富有的小姐,竟然穿着同样厚薄的衣服呢。

但是王烈枫是觉得窘迫的,毕竟他差点把人姑娘伤到了——万一刚才真的一发狠,后果不堪设想。这样想着,王烈枫立刻松开手,道:“抱歉!在下无意冒犯。只是……”

他话未说完,真气滚涌着翻上来撞击内脏,他立刻捂住嘴,血从他指缝里往外渗。

他的手和脸已然失去血色。

“只是你受伤太严重,看不清东西啦。天寒地冻的在这运功,实在是很危险,我就当你是艺高人胆大吧,可是你现在好像处境不妙呢。你是王大将军,没错吧?”姑娘托着自己的手腕,柔声说道。她低下头往手腕上吹了口气。

虽然只是轻轻地捏了一下,却也将她柔嫩的手腕捏出了一片淤青。

就像是女人生产时候,咬着毛巾,大汗淋漓,或是咬着丈夫的手;是因为疼痛,所以要不顾一切地拖住什么,给自己一个安慰。

因为他太痛了。稍有动静,他就会神志不清,甚至刚才只是一阵风刮过松枝,发出了些响声,就让他体内的真气横冲直撞。

王烈枫感到内疚异常,道:“在下正是王烈枫。实在不好意思,伤着了姑娘。”

他说着,一阵腥甜又从肺部翻上来,堵住喉咙,他身子往前一倾,又要吐血,那姑娘立刻蹲下身,左手伸到他肩后,往背上猛地一拍;右手拇指之下的部分抚住王烈枫胸前的膻中穴,沿着正中线下移,向中脘穴方向推动,力量逐渐加重。王烈枫顿觉舒缓许多,呕吐感也止住了,这时候姑娘右手仍停留在他身上不动,左手伸进右边袖口,从里面摸出一粒药来,塞进王烈枫口里,朝他嘻地一笑:“咽下去,没毒!一,二……三!”

就冲这

一笑的惊艳劲,王烈枫也惊得咕噜一下吞进了这颗药丸,尽管它个头不小。药丸的味道不算难吃,有蜂蜜的香气,又甜又辛辣;也怪,吞下去之后,竟立刻不觉得难受了,腹部的疼痛也减缓了,而且浑身温暖舒坦——是温暖的让人放心的热;真气也流归了各处,整个人慢慢地平复下来。

“照理说,我数三下之后,马上就能起效啦。”姑娘说道,“现在感觉怎么样?”

感觉好极了,这是活着的感觉。

王烈枫感激地道:“确实好多了,谢谢姑娘。敢问这是什么灵丹妙药?”

姑娘眼珠子一溜,道:“灵丹妙药?你前两天经过我爹的摊子的时候,可是爱理不理的,可能觉得是骗人的东西呢!”

“……啊?有这种事?我竟然这么有眼不识泰山吗?”

王烈枫努力搜寻着脑海中的记忆,摊子,那就是集市。他上一次去集市,是和端王殿下一起的时候。是在夜晚,还帮他买了炒栗子,途经几个小摊。啊,那些小摊的其中一个,是一个中年男人舞刀弄剑大旗上写着,林氏大力丸,童叟无欺。他嫌弃他舞刀舞得花拳绣腿,不由得多看了两眼。

“抱歉,但是——这是‘大力丸’吗?”王烈枫道。

姑娘噗嗤一笑:“天啊,你还真记得啊!不过,那只是个招牌,这东西,可是我爹的独门药丸,里面有几十味药材……悄悄告诉你一点哦,有党参,茯苓,酒炒白芍和肉桂,再加几大勺蜂蜜粘合,就成了这一颗十全大补丸了。”

王烈枫笑道:“原来如此,果然不是虚名,服下以后还真是滋补得很。”

“那当然了,它专治气血两虚,面色苍白,气短心悸,头晕自汗,体倦乏力,四肢不温……本来是爹看我体弱,又不肯好好吃饭,专门叫我吃的,谁料碰到个你,比我还虚。”

王烈枫被她逗乐,开玩笑道:“可不是吗!你现在推我一把,我马上能从这悬崖顶上滚下去,刹不住车的那种。”

姑娘道:“你可别以为我在胡说哦,现在你是恢复了,刚才,要不是我及时看见你,你只怕是两眼一黑,不知道会滚到哪个角落呢。”她眉头微微一皱,“所以,你是怕中毒吗?为什么连着好几天不吃东西?”

王烈枫笑道:“这你都能看出来?”他确实是把所有吃的都给了赵佶,就担心他饿着,而自己滴水未进——赵佶没有察觉,以为他早已吃过了,可是眼前的小姑娘竟这样眼尖,一眼瞧出他哪儿不对劲。

姑娘笑道:“这还不简单?大冬天的,你却满头的薄汗,脸色苍白,双手发抖——虽然力气还是挺大的。这就是典型的不吃饭的后遗症了,我经常发作。”

王烈枫道:“吃不饱么?”

姑娘道:“你不懂,我只是怕变胖。”

这话王烈枫听妹妹说过,为此他还批评过她好几次,甚至是盯着她把饭吃下去,然而王初梨不依,专门在桌下准备了个小兜兜,不吃的饭放进兜里,吃完了藏起来。那他也没有办法了,原来女孩子都这样。

但他还是要多说一句:“……小姑娘,还是得吃饭啊!”

姑娘走过来,弯下腰来,拿手指点了点他额头:“劝我吃饭?你倒是说说,你怎么不吃呢?不吃就算了,还试图运功自疗,是吧?这是加倍的自我损耗。别的不说,我爹可是正经看病的,医术这种东西,我虽然是姑娘家家的,但还是比你懂得多些。”

王烈枫苦笑着道:“好,是我错了,我听你的。”他抬头望了望天,一群鸟飞过去,他叹了口气,道,“那,神医,我肩膀很疼,感觉动不了了,你看有什么办法么?”

“我看到了。我帮你处理一下。”姑娘说着,在他身边蹲下,将他左边肩膀上包着的布扯下来。王烈枫身材颀长,姑娘蹲下来的时候,突然感觉自己身高不太够用,半蹲着,又变成扎马步,累得很;于是她双膝跪地,挺直了身板,攀着他的肩膀。

她的气息拂过他的耳畔,温软酥麻,有木质的幽远清香。

这让王烈枫想到了他从未踏足过的江南。

他这才想起来还没问姑娘的名字。

他于是道:“你叫什么名字?是这里的人么?”

“啊,王烈枫啊,我知道。叫我林珑就好了。树林的林,小巧玲珑的珑。不是这里人,跟着我爹从南方来的。”

姑娘随口接了话。她认真地将王烈枫自己包扎的布条揭开的时候,结的痂被撕裂,王烈枫轻轻地嘶了一声,倒抽一口凉气;姑娘看了看他的伤口,微微一惊道:“都骨折了啊。”

“没事,你就正常用力就行,我不怕疼,林姑娘。”王烈枫道。

林珑笑了笑:“那最好了。当年爹给人看病的时候,总是下手过重,把他们痛得哇哇叫,以为爹要害人,大闹着说不要继续了,说我爹想谋杀他们。”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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