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蝉只好战战兢兢地交代:“华阳教要将申王殿下扶持上位,这并不是他一人之力所能改变的事情。他要的是里应外合。对付皇帝的自有别人,而对付端王殿下的关键,只能从王大将军着手突破。但是王大将军似乎不很乐意。”
“这我知道。来了这么多次,次次不欢而散,我哥哥是不可能同意的。我想知道,这么多次都不同意的后果是什么?”
鸣蝉颤声道:“也许是强迫他同意吧。”
王初梨冷笑一声。
她的冷笑让鸣蝉害怕了:“能不能放过我……”
王初梨幽幽道:“放过你?你在想什么呢——是不是在想,我怎么就能醒了,这样的情况不该性命难保吗?想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因为,这些血可不是什么真的血,是一种粉末,只要沾上一点水,就能够变成浓稠的血浆。我专门用来脱身的,还算是有效吧。唯一不可控的因素,是我本人确实身体状况不佳,出了血很难止住,加上我现在来了月事,导致我也真的失血不少。”
鸣蝉看着她被血染得鲜红的衣服,往上看到她决绝的手,又看着她明艳美丽的脸,而她也正盯着自己,再往下滑到自己的衣服,突然之间,他打了个寒噤。
王初梨挪开目光笑了笑,“我也得感谢你,要是陆时萩把我送过来的话,我说不定就被识破了,而且我可能也找不到机会杀了他,我只能尝试逃跑。很大的可能是,我不能够改变任何事。毕竟陆时萩能够将我的弓箭都折断,而这一只,是我私下里找人做的,以防万一。这可是很名贵的木材,才不是容易折断的木头,它是铁木。唉,你也真是太蠢了,怎么脱衣服都不给脱干净,让我有了可乘之机,把防身武器从袖子里拿出来,最后了结你的性命。”
鸣蝉颤巍巍道:“王姑娘,王大小姐。别,别杀我。我帮你做什么都可以。”
王初梨道:“什么都可以?真的吗?”
“真的!真的!啊,哎呀……”鸣蝉欣喜地抬起头来,又很快地龇牙咧嘴,痛得整张脸皱起来,他一抬头,尖锐的弓箭的头就划破他喉咙的皮肤,血流下来,但因为有了活下去的希望,因此他对于失去的这一点血他并不非常在意,就像王初梨失去的这些血似乎对她的生命也没有造成威胁——为什么?他不知道。但是他勉力挤出一个笑,笑得精瘦精瘦的一张脸上的皮都皱起来,加上眼睛惊恐又惊喜地睁大,更显得神经质。
他听到王初梨的笑。她的声音软软糯糯,略尖细,像是幼小的禽类,她咯咯地笑,似乎遇上了什么有趣的事情。他精神紧绷地听着她的笑,担惊受怕,就怕她突然手一松,弓箭就会飞出来贯穿他的喉咙。过了好一会,王初梨才停下来。她明亮的眼睛盯着鸣蝉,柔唇轻启。
“想借你的衣服穿一穿。”
鸣蝉听懂了。在这个问题上,他的反应速度可比那个傻子惊鹊要快太多太多了,惊鹊可能还会一脸迷茫地问,那我帮你去买一件不好吗。鸣蝉吓得浑身颤抖,说话也断断续续,道:“我还能做很多事情,求求你,高抬贵手吧——”
王初梨凝眉笑道:“看啊,看啊,卑躬屈膝的样子,这才是你的申王殿下喜欢的模样,之所以不被重用,实在是因为你太不受控制了。从前这样,现在也这样,一旦有了时间,就不会放过一切能够反叛的机会,这可太危险了。我不能答应你。如果你现在有了反扑的机会,一定会第一时间解决我,然后在陆时萩面前捏造现实,或者,逃跑?你跑步掉,你也瞒不过,终究是个死,那还不如死在我手上呢。是不是?”
鸣蝉不敢说话了。他只是剧烈地发抖,冷汗扑朔而下。
“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王初梨的手放在机关处,弓箭往后疾退。
鸣蝉喉咙处微微一空。咯哒。是喘气的机会,是遗言的出口。
鸣蝉颤抖道:“你真美,我死而无憾。”
王初梨笑道:“临死之前都只会说这些废话,你可真是个没用的东西。”
她按动了机关,弓箭喷射而出,从喉头进入,往后下方穿刺,从后背透出一个大洞。鸣蝉闷哼一声倒下去,然而还没有立刻死透,血泡泡从他口中溢出来,他抽搐着,用力抬头看着王初梨,朝她咧开嘴笑。
王初梨敛了笑容地看着他,伸出手来托住他的脸,就像他刚才托住她的脸一样。
然后她将弓往他的嘴里塞,塞得满满当当,噗的一下又是一箭,箭沾着不明液体和鲜血从他的后脑透出,爆开巨大的创口。王初梨将弓取出,对准他的额头再射一箭,额头的骨头坚硬,穿过他的额骨和大脑再从颅骨透出,并不完全顺滑地通过,箭矢的尾端依旧留在他的脑袋里。
王初梨站起身,看着倒在地上没了生命体征的鸣蝉,歪着脑袋想了一想,先把他的衣服一层一层剥下来,在半空中抖了一抖,正反面看了一遍,然后将自己的衣服脱下来,披上他的衣裳。料子是次了,但因为是干燥的,因此暖和轻便了许多,王初梨跳了两下,心情恢复了愉悦。
她又朝着他的身子she几箭,从下半身射到上半身,一箭一箭一箭,箭没了,就折下树枝来射,用一切细的直的硬的东西来射,密密麻麻地射,直把他射成一只刺猬,把他的皮肉都射成了筛子,这才感觉泄了愤,双手也已疲软无力了。
她从雪地里拿起自己的衣服,血离开了她体温的包被,很快地凝固变冷。
她抱着衣服转身走开,微微打了一个趔趄。正如她方才所说,她并不是没有受伤的——只是因为真假混杂,而恰好骗过了陆时萩而已。
她面无表情地流着泪。她一边走一边哭,没有手来抹眼泪,干燥的大风将她的泪水掩藏,风雪将她的脚印用雪重新覆盖,了无痕迹。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一只蜘蛛从鸣蝉身下爬了出来,往王初梨的方向跟过去。
女儿大了翅膀硬了,到现在都不回来,说不定今天就不会回来了。林惊蛰看着锅里沸腾的药物,讪讪地想着。他颇出了一会神。
各式各样的食材丢进一个锅子里煮成浓稠乌黑的一团,其貌不扬地产生神奇的疗效。分寸感很重要,配比得多一些少一些,都会影响到药的效果。一种成分加重了,有益就变成有害,照着这样的房子服用下去,用不了一年半载就变成脑瘫,连数数都不会。
脑子不可逆的残损比死亡更可怕,要是什么事情会让他发疯,或者逐年地智力下降,那还不如去死。清醒聪明的头脑比什么都重要,接着便是手。手和脑对于一个大夫来说缺一不可。
好在自己女儿机灵。女儿林珑是他骄傲的产物,继承了他的灵活的脑子和极强的动手能力,因此虽然女儿时常比预定时候要晚回家,林惊蛰也不甚担心,汴京城这么安全,是发生不了什么,女儿也该有自己的生活了。女儿似乎也对他这个父亲很依赖,说要在他身边一辈子,不嫁人,林惊蛰是听得窝心又愧疚:他最大的遗憾,就是不能够给女儿找个好人家;婚嫁是否顺利并不取决于人本身的条件,而是上一辈的身份地位,这一点在女孩子身上尤其得到体现。
林珑生得机敏可爱,人也能干得很,只可惜做父亲的不争气,没法找个好人家让她嫁出去,除非哪个王爷瞎了眼,非娶她不可。每次说到这里,林珑总是要皱着眉道,爹,我看你是人老了得了癔症吧,整天担心我嫁不嫁得出去,你也不是不知道,有你我也嫁不出去,有空早点给我找个妈行吗?
行吧,林惊蛰道,你还是出去玩吧。
林惊蛰那个时候还真的没有这个想法,逼他也没有用。于是他理解了女儿的想法。大多数时候,女儿确实要比自己成熟些,也算是带着他这个不能挣钱的老父亲两个人相依为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