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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回 羞见旧时月 1(2 / 2)

边驿道:“那是……哎哟,那是不对的,汴京衙门完全可以把这种人带走的!”

林珑笑了笑,道:“然后呢?然后等他们出来再打你一顿,把你打成这样?得不偿失。”

林惊蛰在小竹林旁给边驿看伤,摇了摇头,这一摇头着实把边驿吓了一跳,连珠炮似地噼里啪啦问道:“怎么,我没救了?我要死了?不会吧,我才刚刚开始当捕快,我还准备挣钱养家娶媳妇呢,小妹妹,你确定你看的是对的吗?”

林珑皱眉听他说完一大段话,微笑道:“我爹是木先生林惊蛰,你听说过吗?他说什么就是什么,而我的水平呢也差不了多少。”

边驿心思单纯,别人说什么都相信,一听此话,觉得自己时日无多,哀叹起来:“我真的要死了!怎么办啊,我妈还等着我养她呢!”

林珑挑了挑眉,道:“汴京衙门会赔钱给你的家人的吧?不然你们怎么会愿意来做这种事情。”

“我刚上任,连饷钱都没几个呢,赔钱又能赔多少?倒是像叶大捕头要是出了什么三长两短,才会给他厚葬,保他家人不愁吃穿,只可惜他无父无母。”边驿说着,长叹一声,几乎要落下泪来了,“我该怎么办啊,我还能活多久啊……”

林珑看得好笑,实在忍不住,噗嗤一声,道:“你怎么这就以为自己要死了呢?我可什么都没说啊。”

“啊?”边驿抬头道,“你不是说我……”

“我摇头是因为,医馆里的医生根本就没给你开正确的药,我笑他是个庸医啊。你是伤到了骨头,该给你看治骨头的药,可是那些大夫,居然只是给你开了治肾亏的药。”

“啊?肾亏?”

“现在哪个年轻人不肾亏?睡得晚些,身体劳累些,就都可以归为肾亏。吃点药补一补,既治不好也吃不死,医馆的惯用套路了。来,你把这个拿着,这是金疮药,可以治骨头的,每天晚上涂在伤口处然后睡觉,可能会感觉非常辛辣。”林珑从随身携带的包里翻出出一小包药交给边驿,又拿出一只小瓶子,“这个药每天吃一颗,不出意外的话吃什么都能好。等到七天以后,你应该就会完全好了。”

边驿看着这只瓶子,道:“你说我受了很重的伤,这样就可以让我痊愈了吗?”

“当然了。这些药是我爹花了很大功夫才做出来的,在涂到你身上之前可以花费了大量的功夫去寻找去尝试,当然就省掉在你自己身上所花的时间了。”林珑道,“更何况,除非绝症,大部分病症都是靠着人自己痊愈,用药只是为了加速恢复的时间,你躺着休息几个月也就好了。但是你是捕快,就得整天卖命,给你疗伤是为了让你迅速恢复,下一次依旧卖命。叶大捕头待你还算好,没让给你开立刻恢复的药,过于烈性的药,人是一下子好了,但是身子撑不住,缩短寿命也说不定——这些是我爹告诉我的。”

“你说的东西,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呢。从没听过治病还会把人治得折寿的。”边驿道,“既然我可以慢慢恢复,你为什么还要救我?”

林珑笑着起身道:“身体状况是一方面,可人受到的苦痛又是另一方面了,不治好你,你不是会觉得痛吗?我看不得别人痛,我自己也会觉得同样疼痛。不过虽然如此,你最好还是休息满一个月再回去吧,我想这是叶大捕头的初衷,让你知道受了伤有多痛,恢复一个月,也足够让你反省了,你得记住。”

“怎么可能?”边驿疑惑道,“我要是休息一个月,叶大捕头会怎么看我?你帮了我,我自然要珍惜这个机会,我要让叶大捕头看到我恢复得很快才对啊,不然岂不是消极怠工了吗?”

“这哪是消极怠工啊?”林珑道,“正因为以后你永远没有这样的机会了,所以才警告你不要这样拼命……就算是我这样游手好闲的底层女孩都懂的道理,你居然会想不通。唉,你不听就算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边驿。边塞的边,驿站的驿。”

“听起来就是个远离故乡的名字。”林珑边说着,边往远处走,“你再在这休息一个时辰吧,我先走了。”

边驿道:“等等,”他试图站起身,果然是失败了,惊得出了一身冷汗,又道,“我真的没事吗?”

林珑转过头,哂笑道:“你不是不怕受伤吗,现在又在担心什么?刚当上捕快就受伤的,整个汴京城数下来都没有几个。才一上任,就敢一个人冲在最前面的,也是不多见。你不会有事的,但以后会不会有事,我可不知道。”

边驿道:“姑娘,我还没付你钱呢。我……我月钱还没发,等我拿到了钱,就请你吃饭,好不好?你叫什么名字?”

林珑道:“我们不会再见面了,要知道名字也没用。真要远离故乡生活,你的脑子还得再好一点。”

然而边驿脑子没有那么好,也记不住林珑所说的话以及劝告。边驿没听她的,只是过了三天就重新又回去了,叶朗星惊诧地看着他,心想这个人难不成真是个打不死的,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居然能恢复得这么好。

所以边驿很快就又受伤了,在距离他第一次受伤三个月以后,他再一次光荣负伤,这一次是因为帮人挡了一刀,边驿一边按住自己的伤口一边说,没事,我上一次都恢复得那么好,说明我天赋异禀死不了呢,放心好了。

然后他的伤口化脓,此时林珑给的药已经吃完,他终于认识到痛。病急乱投医,他跌跌撞撞走到霜月街上,在卖大力丸的摊子前停下,那也是他唯一消费得起的一个医馆。他抬头,眼中噙着疼痛的眼泪,道:“你能救救我吗?我不是来抓小摊贩的。”

林惊蛰看着他,道:“你怎么伤成了这样还能在路上走的?跟我来。”

这一次是到了林惊蛰家里,林珑正在帮着熬药,一回头,诧异道:“怎么又是这个小捕快,他是不要命的吗?”

林惊蛰道:“你见过他吗?”

林珑点头,无奈道:“三个月前碰到的,我印象很深。之前他也是受了伤倒在地上,整个后背的骨头都受了重击,得亏年纪轻才扛下来,叫他休养还不乐意,真是个不怕死的笨蛋,我不想再见他第二次。”

边驿道:“我不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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