迩摩郡熔炼白银的速度,十分快捷,仅仅半月有余,就能熔炼出一次陆运的白银。
而陆路运输返回大明,路程上所需要的时间,却是将近两月。
如此一来,问题就出现了,仅凭陆路的话,根本无法跟上迩摩郡熔炼白银的速度。
新宁伯在奏章中询问朝廷,接下来是朝廷为了此事,再派出三支队伍,轮转不停的来继续护送这熔炼出来的白银?
还是说让迩摩郡为了照顾陆路运输,放慢熔炼的速度?
新宁伯谭佑认为,两者都不可取。
前者不用多说,四支队伍押送白银,兵力从何而来?
边军不能动,那就只剩下京营,可四支队伍最少也会调走京营三成的队伍。
一旦有失怎么办?谁敢担这个责任?
再说后者,放慢熔炼的速度,此举更不可取。
要知道他们现在可是身居外邦,在偷偷的挖掘人家地盘上的矿藏,四周还有一直虎视眈眈,不停派探子进来查探的倭国大名。
这般情形之下,难道不是该以快的速度,将这迩摩郡的银山挖空,然后在快速的运回大明吗?
所以在奏章的最后,新宁伯谭佑直接谏言。
陆路运输如何继续,他不知晓,但是海运非但不能停止,而且还要继续扩大规模,最起码也要跟上迩摩郡的产出。
而不是如现在这般,留置大量的白银身处外邦!
刘健和李东阳,看到这里,神情顿时变得凝重起来,抬头望向弘治皇上,见到皇上正在注视着他们之后。
刘健沉思片刻,缓缓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