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想承认,她不会穿。
“起来!”
冷墨夜伸手抢过衣服,甚至有些粗暴。
金绵绵被吓了一跳,佯装怯懦懦站在床边,腹诽:起来就起来,凶什么凶。
堂堂冷王府世子这么小气,她什么没坐过,还稀罕他这个破床?
“脱衣服!”
冷墨夜一个字都不愿多说,若不是这丫头能治他的腿,这么笨的又这么丑的,他无论如何也不会留在身边!
“为什么?”
金绵绵退了好几步远,险些将屏风靠倒,所幸被冷墨夜一把拉回,铁条一般的手指敲上她的额头。
怎么比从前更傻了?
冷墨夜满目嫌厌,他费尽心机将年幼时候穿的桅金软甲找来,就是为了护着金绵绵。
桅金软甲,刀枪不入,水火不侵。
回了锦城,他身边有太多的危险,这丫头又蠢又笨的,如何能平安?
别三两天就死了,他的腿要找谁医治去?
金绵绵僵直地任由冷墨夜摆布,不同于他身上的戾气,他的动作很温柔,将男装仔仔细细穿在她身上。
这衣服很是古怪,袖口与裤管皆紧紧贴着皮肤,里衬细腻柔滑,但摸表面却是粗糙得扎手,颜色也是墨色,其间却闪着星星一般的亮光。
“这衣服是谁的?”金绵绵问。
穿起来还挺合身。
冷墨夜没有回答,只淡淡瞥了她一眼,继续替她整理腰带。
他长这么大,第一次亲手“服侍”别人穿衣。
金绵绵撇撇嘴,不说就不说。
她原本对穿男装的排斥,也在这一身还不算难看的衣服穿上之后消散。
做个男儿也不错,至少不会被人轻视。
东洲国虽对女子没有歧视,但也没有那般重视,很多时候,男子办事要方便许多。
“从今日起,你的身份就是神医扶陵公子的药童白术,身上的衣服除沐浴之外不可脱下!”冷墨夜道。
金绵绵心头大呼变态,吃饭睡觉一年四季都穿着,就算她不臭,衣服也早该臭了!
等等,神医扶陵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