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陋的酒店里。
说是简陋,真正地放到内地去,恐怕就是一个马鹏一个牛店。
墙是石头,戈壁上随处可见的大石头垒成的,石头根本没有经过任何修饰,或者是,这里缺少工匠,或者是店家懒得化这点钱。
甚至桌子和凳子也是在隔壁上捡来的,都是胡杨疙瘩。
简单点说,店是那种一眼就可以望穿的酒店。
少爷突然抬起头:“这店名是谁起的?”
开店的老板是一个肮脏而丑陋的西域土著。面上全是像桌子凳子一眼的疙瘩,几乎也像桌子凳子一眼屌都不屌这少爷。
是的,少爷却是一个少爷。
因为他的派头是一个少爷的派头,只怕是将他放到京城里去,懂事的店家也会因为他的派头,将他当成一个少爷。
可是,这店家却就是一个不懂事的人,连眼皮子都没抬一下。
他抬眼皮子客人要食物要酒要水的时候,这些都是他有钱赚的。
少爷当然不会和这样的人置气,只听得叮咚一声。
一块银子到了桌子上。
那店家几乎一下子眼睛就睁开了,紧紧地看着少爷,并且开口叫道:“少爷,请吩咐。”
少爷淡淡地道:“回答我问的话,这银子就是你的。”
店家立刻如一缕黑色的风一样卷走了银子:“是路过的一个内地游客取的,他很奇怪,不做生意,就是游荡,他叫旅游。”
少爷的话却是问得很没有章法,一句话就转了话题,仿佛是和老朋友闲聊似的:“为什么不赶快逃走?”
店家笑了起来:“少爷为什么不跑?”
少爷淡淡一笑:“你给我一块银子,我就回答你的问题。”
店家竟然也笑了:“太精明的人都会死的。”
少爷道:“什么原因?”
这个时候,血腥味变得更加的浓烈了,熏得周围的空气都在颤抖,显然,这店家并不是一个寡言的人,只是这血腥味将他压抑着。
血腥味有一股无形的杀气,至少是让人感觉得到空气的颤抖。
店家能够这样的氛围中,仍旧开店,真的是很有承受力。
不同一般的承受力。
他玩世不恭地笑起来,就像一个精神病一样,笑得有些歇斯底里:“因为,匈奴人不喜欢精明的家伙。他们只需要会说话的牲口。”
少爷皱起了眉头:“什么是会说话的牲口?”
店家指住自己,没有来由地笑了起来:“看我,我这样傻乎乎的,就是会说话的牲口。所以,我不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