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意绵绵,不若醉去。
一江春水东流去,谁与共,阴阳别离弄清影。
心若成伤,不如归去!
这题字我熟悉,我梦里听见过很多次的歌。这个字是小哥哥的手笔,一笔一划宛如苍龙狂啸,十分霸气。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这副题字,忽然间心如刀割。
“如何?这可是那位大人物的东西,没有这个数我是不买的。”老板伸出一只手晃了晃,“五百万不二价,一分钱不少。”
韩星愣了许久,跟我道:“七七,你若想要我就买下来,但不用送给我爸做礼物,毕竟这个……”
我明白他的意思,这个题词并不适合当做生日礼物送出去,再加上这是小哥哥的东西,他曾是阴司的冥王,一般人哪里敢接受。
只是太贵了,我并不想欠韩星的人情,而且他也是花的沈家的钱,万儿八千的倒也没啥,这上百万就不一样了。
于是我摇了摇头,“太贵了,咱们走吧!”
“没事的七七,我有钱。”
“走吧,咱们再去别的地方转转!”
我依依不舍地瞥了眼那幅字,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如果我没猜错,这幅字一定是萧氏王朝还没覆灭时写的,距今已经七百多年了。
五百万来说,并不贵。
算了,拿着字画会睹物思人,我反倒心里难受。
一出来,韩星又拉着我手道:“七七你真的不要吗,这是王上专门为你写的,当年你跳舞,他写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