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是一九九一年,我三年级,刚满九岁。千万别以为这么大的孩子好糊弄,其实一般人情世故什么都懂。大家都是从九岁的年纪过来的,回忆回忆当年的自己就全明白了。所以,鬼到底是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鬼,我和李叶许文彬心里都有数,而且一点也不妨碍我们喜欢它,特别是我。
下面我要讲的,就是在鬼的帮助下使我家庭氛围缓解之后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一件事。郑重提醒:这段经历有些重口味,可能会给各位读者带来感官上的不悦,如果心理承受能力一般还是跳过不读的好,毕竟阅读应该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那么,咱们现在开始细说:
鬼的一封信,令我爸我妈之间的关系解冻。因为太长时间没沟通,冷不丁的突然融洽让他俩都有点抹不开面,成天客客气气相敬如宾的,显得十分生分。不过可以感觉出一家人都在向着建立五好家庭的方向努力。好比说,周日,三口人一起去五爱市场买衣服。
五爱,曾经是我们市的骄傲,东北亚最大的轻工产品批发市场。想当年风光无限,每天都有数以万计的外地客商背着麻袋大包小裹来此进货,甚至金发碧眼的老毛子们同样络绎不绝——当然,他们中也有许多人曾被精明的中国人骗得体无完肤。后来随着东北经济的衰落,当年风光已不复存在,规模早被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昆明螺丝湾等几个后起之秀远远超越。
有意思的是,老百姓对在五爱市场做生意的人评价普遍不高。这里有几方面的原因,一个是确实奸商当道假货横行,不懂行情的人很少有不挨宰的;但另一方面,五爱商户是我市最先富起来的一批人,参杂着仇富与嫉妒的心理,舍不得金饭碗的普通人经常说一开始只有劳改释放犯和盲流等没工作的人,无路可走了才不得不去五爱干个体,结果没想到被他们沾了政策的光。话里面的酸味隔了二十多年我合计起来依然倒牙。
五爱市场离我们家很近,走路用不了十分钟。我爸挺喜欢皮夹克,但一直舍不得买,我妈把他这个愿望当成了一个示好的契机,主动提出上五爱去看一看。
一家三口走到皮具区,皮衣皮鞋皮带皮夹琳琅满目,使人看一眼就有购买的欲望。我爸相中了一件棕色的皮夹克,便在档口前停下试穿。老板是位剃着平头满脸凶相的中年男人,热情的向我爸我妈夸赞他的这件皮夹克做工多么多么考究,用料多么多么上乘,全五爱街都找不到第二件性价比这么高的货。
我听的无聊,便学着大人的样子随手拿起一只摆在档口最前面的高根鞋翻看。老板见状想逗逗我借以跟我爸我妈套套近乎,可他逗孩子的本领实在太一般,板起脸佯装生气的喝道:“嗨!那小孩儿,你有钱吗?摸了就得买!”
由于他长相太凶,买卖人说话又大多很冲,这句我本来听得明白的玩笑却起了反作用。我吓得浑身一抖,高跟鞋掉到了地上。
我妈急忙将鞋子捡起来,塞到我手上,说:“你看,欠手爪子挨说了不是?赶紧给叔叔放回去吧!”
我却没敢接,怯怯的看着老板凶巴巴的眼睛。我妈见我一副没出息的嘴脸,:“这怂孩子,怎么这么不识逗呢?”便把鞋放回了鞋架上。
老板咧开大嘴笑了:“这小伙儿,虎头虎脑的多有意思……”可他的笑容在我眼里却比哭还难看。
大人们继续讨价还价,我在旁边老老实实的站着,生怕乱动再挨训。只见老板一手托着皮夹克,另一只手在表面轻轻的抚摸:“大姐,你看这面料,小羊皮的,多滑溜啊!”又觉得说服力不够,找补了一句,“跟小孩儿的肉皮儿似的,穿身上绝对舒服。”
我妈也拽起一只袖子,装的像个内行一样怀疑:“你这是小羊皮的吗?小羊皮哪有这么硬啊?”
老板像受了多大的委屈:“我还能调理你咋地?小羊皮就这手感!我跟你说,就这细粉儿劲儿,杀个小孩扒了皮做件皮夹克也就这成色了。”
我妈被他逗乐了:“你可真能扯!行,信你的,你再便宜点,我就拿了。”
本是无心的调侃,却莫名击中了我的痛点。“杀个小孩儿扒皮做夹克”这句话,像马蜂子蛰了我的耳朵,我开始脑补起一幕扒皮的电影画面——《红高粱》中日本鬼子吊起一个汉子,威胁另一个中国人给他活扒皮。那人手持牛耳尖刀犹豫了一下,狠心上前从眼睑起头,因为那里比较好下手……虽然老谋子没有在荧幕上展现更多些血淋漓的画面,但这个桥段却在当年还没上学的我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此刻,熙熙攘攘的大五爱街中,突然回想起这个镜头,我只觉得浑身上下麻酥酥的刺挠。
我妈和我爸跟老板商议好价格,一手交钱一手拿货,心满意足的打道回府。回去的路上路过一家现杀活狗的朝鲜冷面店,店门口的树上吊着一只刚扒完皮的大狗。狗牙肆无忌惮的支棱在外面,浑身的肌肉纹理清晰可见,甚至还在一跳一跳的抽搐,鲜血滴滴答答流到地面上,吓得我头皮上起了一层白毛汗,今天怎么跟扒皮干上了?
到家以后,我爸对这件心仪了很久的皮夹克爱不释手,翻来覆去的摆弄,又套在身上照镜子,还问我:“大光,你看,爸穿这件皮夹克帅不帅?”
我不回答,心中充满了畏惧。我爸光顾的欣赏这件皮衣了,根本没注意到我的异常反应。
我妈看我爸这么高兴,忍不住逗了一句:“臭美啥呀?穿出去溜达一圈呗。”
我爸依依不舍的把皮夹克脱下来,说:“我有病啊?现在还不到十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