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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夜、野孩子(1 / 3)

繁华的城市中有许多被遗忘的角落,比如关门后的公园,准备拆迁的棚户区和工地旁摆放的水泥管子。在这些角落里生活着一群同样被遗忘的生命——有人管他们叫流浪儿,我却记得学前班的毕老师告诉过我,他们也叫野孩子。

每个野孩子的身上曾经至少发生过一个故事,许许多多野孩子的故事加在一起比《三百六十五夜诡故事》还要冗长数三百六十五倍,可惜浮躁的人们不愿意耐心倾听。野孩子们白天或者扮出一副可怜像上街行乞,或者趁人不备偷点东西。晚上,则蜷缩在阴暗的城市角落里等待黎明的到来。

鬼脸就是他们其中的一个。没人知道他是如何成为一名野孩子的,但肯定跟他吓人的眼睛和不太灵光的脑壳脱不开关系。他只记得曾经有一个拾荒老头把它当破烂捡回家养过两年,后来老头又捡了一个痴呆女人做媳妇。可女人每次看到鬼脸的眼睛就会又哭又闹又打人,拾荒老头两相权衡之下觉得媳妇似乎更加重要,便开始对鬼脸放任自流了。

鬼脸感受到冷漠,经常在深夜漫无目的游荡。老头从来不找他,也不问他到那里去了。终于有一天,鬼脸没有回拾荒老头的窝棚,再次成为了野孩子。

孤独的鬼脸日复一日的翻找着每个臭气熏天的垃圾箱——那是他跟拾荒老头学到的唯一本领。突然有一天,一个两只眼珠永远都撇向眼角的野孩子善意的对他笑:“我叫斜眼,你叫啥呀?”

鬼脸不善于交际,怯怯的回答:“我叫鬼脸。”

斜眼显然要比鬼脸聪明:“我一猜你就叫鬼脸。你是自己一个人吗?”

鬼脸点点头没说话。

斜眼给了鬼脸半袋锅巴:“那你认我当干哥吧,以后跟我走,保证你不挨饿。”

锅巴有点受潮了,不太脆,但嚼在嘴里依然很香。于是,鬼脸毫不犹豫的跟在斜眼屁股后面走了。斜眼把鬼脸带到一块长满杂草的空地,那里有一大群衣衫褴褛的野孩子。野孩子们簇拥着一个头上长满癞疮的少年,大概十四五岁的样子。

斜眼恭敬的介绍:“这是我大哥,叫刀疤。以后我说话你要听,刀疤大哥说话你更要听。”

刀疤看见鬼脸很满意,扔给他一只鸡腿,又随意拽拽衣领,隐约露出胸前一条长长的刀疤。斜眼偷偷的对鬼脸说:刀疤是砍死了他的继父后才从家里跑出来的,胸前的伤口就是跟继父搏斗时留下的。有这么厉害的大哥罩着不会受欺负。

等鬼脸把鸡腿吃完,刀疤乐呵呵的拍着他的肩膀:“兄弟,你都会啥呀?”

鬼脸十分自豪:“我会捡破烂,还能把破烂收拾好送到废品收购站卖钱。”

刀疤却很不屑:“那才能卖几个钱?”一边说一边端详着鬼脸的眼睛,“我教你个挣钱的好方法。明天你到大马路上看见谁穿的干净穿的洋气,就抱住他的大腿要钱,特别是那些搞对象压马路的,抱住女的别撒手,把你的眼睛使劲露给她们看。”

鬼脸的脑袋有些转不过弯来,表情茫然。斜眼立刻自告奋勇:“没事刀疤大哥,我教他。”

第二天,斜眼真的准备领鬼脸出去抱大腿了。临出发,刀疤指着鬼脸肩膀上的一只捡来的破书包问:“那里边装的什么宝贝,你不嫌沉呀上哪都背着?”边说边伸手去抢。

包里除了一些捡来的破衣烂衫,还有一件不值钱却很重要的物件。鬼脸不想给他,然而他看到了刀疤胸口上的疤,还是让他摘走了。

刀疤胡乱翻着包里的东西:“这里就是你的家,东西应该放在家里。行啦,你们快走吧。我帮你保管丢不了。”

辞别刀疤,斜眼身体力行的给鬼脸做示范。他一把抱住一个女人的腿哀求道:“阿姨,我太饿了,给点钱买点吃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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