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趣阁>恐怖灵异>雁荡刺卫传> 第72章 当纯法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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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当纯法天(1 / 4)

张珪乃何许人也,为何竟敢这般胆大包天的冒犯当朝郡主?说来全仰仗其父,当朝丞相张弘范庇护。

张弘范字仲畴,张柔第九子,保定路定兴县人氏,元初著名大将。元太祖八年,其父张柔在元军南下中原,趁金都南迁之际,以地方豪强身份,聚集乡邻亲族数千余家结寨自保。元太祖十三年,与元军战于狼牙岭处,兵败被俘,降于元廷。元太祖二十年,朝廷任命他为行军千户,保州等处都元帅。

元太宗十年,张柔四十九岁,张弘范出生,这时金朝已亡国四年,所以他并非金朝臣民,称为元朝将士比较稳妥。

张弘范自幼拜在宋末元初著名大儒郝经门下,也为郝经门士之一。他有八个哥哥、两个弟弟,八哥便是后来承袭万户爵位的张弘略。

元宪宗蒙哥六年,张弘范二十岁,身长七尺,仪表出众。不仅擅于骑射,更以马上舞槊而闻名于世,且诗词歌赋,亦样样精通。当时男子成年均有蓄须之风尚,他长须拂胸,丰采翩翩,算得上一位美髯公。

元宪宗蒙哥六年,张弘略接任顺天路总管,前往元廷大汗之驻地,顺天军置述职。元廷命张弘范接任其兄,代理处置辖区政务。

当时元廷将士军纪懒散松懈,官兵所到之处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张弘范以为:“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凡不遵守法度者,毋论职位高低俱要依法严办。”

此后,元廷军队风清弊绝、耳目一新。

中统元年,忽必烈继承汗位,改元中统。此时张弘范二十四岁,元廷任命他为御用局总管。

中统三年,东平行省之李璮起兵叛乱。忽必烈帝派张柔、张弘范父子,率兵二千前往大都,检阅征讨大军,并当即任命张弘范为行军总管。

尔后张弘范跟从亲王孛儿只斤·合必赤,前往讨伐李璮,他不避艰险,屡立奇功。

李璮之乱平息之后,元廷认为:“璮握地方兵民之大权,久之必为祸患。”遂罢免其世侯爵位,张弘范因此也牵连丢官。

至元元年,八哥张弘略调至京城充任宿卫。忽必烈在张柔诸子中,选拔出张弘范来代替其兄,并亲赐金印虎符,正式任命他为顺天路总管。

至元二年,张弘范由顺天府调往大名。未上任之前,他改穿便服微行出访,到各处走访民间疾苦,察查吏治。发现收租之官员非法加派,民间怨声载道。于是他上任后所作第一件事,就是惩办那些不法仓吏。

由于这些措施,很快取得当地百姓拥护。

当年适逢洪涝大灾,民不聊生。

张弘范未经朝廷批示,便免除灾区全部赋税。

赋税官员大怒,联名奏本,曰:“范持帝宠,犯下专擅之罪也。”

张弘范得知,求赴大都向帝申诉。

朝堂之上,忽必烈问曰:“为何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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