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论,庄禧单次用钱并不算多,一两二两就够。
但频率贼高,次数超多,充分说明了积少成多这个道理。
最关键的也并不是积少成多,一天哪怕用钱二十次,也顶破天四十两——问题关键乃是,他们家根本出不起这个钱。
薄秋已经清算过了,庄禧本人是没什么钱的,她的嫁妆呢其实也没多少,薄家并不算是什么大富之家,最多算个小康,给她的嫁妆约等于目前平均水平,而且嫁给庄禧之后就一直补贴给庄禧用,总之杂七杂八综合算下来就一个字能概括:穷。
庄禧找她要钱,真的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她就算想给,也是拿不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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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你把我那支金钗拿去当了吧!”薄秋也知道这种小官做起来,上下都是要打点的,小官难做,“反正平常也没什么打扮的机会,等以后有钱了再赎回来。”
庄禧听着这话,思索了一番之后,只摇了摇头,道:“这可不行,女人怎么能没几件首饰撑场面?我去弄点钱回来用用,秋秋等我回来。”
说着,他便理了理衣衫,也不与薄秋细说,一溜烟就跑出去了。
薄秋追了两步想问问他去做什么,但追到门口伸头出去看,就已经看不到人影了。
这庄禧真是让人着急。
薄秋无奈地叹了一声,只好回头进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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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几日平凡的百姓生活,薄秋只觉得无聊得紧,比上个位面跟傻儿子斗气都要无聊,她每天除了做做家务,把很没什么必要打扫的家里全部打扫一遍,多数时候不是去看庄禧种地,就是去翻她陪嫁来的那几本已经看烂了的话本。
相处下来,她其实发现庄禧这人不错,起码种地什么的还是一把好手,下厨做饭做菜也很利落,家里的家务他基本能全包,放在古代来看,这是个非常dú • lì自主的男人了——非常不遵循什么君子远庖厨之类的原理。并且庄禧对她薄秋也非常不错,宠溺撒娇统统都会,进可霸道总裁,退可柔弱奶狗,是个可塑性极强的对象。
但一切闪光点,都很容易在没钱这俩字面前折戟沉沙。
老实讲,薄秋已经快被庄禧动不动目光闪闪地伸手要钱要出PTSD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