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完了,李易比较满意。
他可以写任何一种风格和体裁的文字东西,却选择了写一首现代诗。
最后的时候皮了一下,骂人了。
若他刚来大唐,一些诗就是现代诗和散文,保证被收拾掉,没人能看上他,文笔太差了。
现在他写什么都随意,哪个敢说他不会写诗赋?
桃红在旁边看着,有些羡慕,抿了下嘴儿:“东主,是要找到对方背后的势力弹劾对方吗?”
“不不不,对方不采用官方手段,本东主绝对不动用官方手段。
不管他是哪个行业的,咱们江湖事,江湖了,他只要出官方手段,就是死。
本东主叫你们见识下各行业的其他手段,本东主是年轻人了,要有进攻性。
在同一个游戏规则下,随便玩,谁先出圈子,谁先输。”
李易摩拳擦掌,他要激进一点,好吧,其实就是用各种知识和经验欺负人。
对方不动用官场力量,就在一个框架里玩耍。
对方动用了官场力量,自己就直接用官场力量收拾死。
半个时辰之后,一匹没有任何标记的快马载着身上衣服也没有任何标记的人到了永穆公主庄子。
还顺便带去了一盒唇膏,永穆公主的嘴唇本身就天然红,不用抹口红。
涂抹上唇膏就显得漂亮了,李易喜欢天然淡妆。
东西送到,骑兵回来。
永穆公主拿着信跑到角落里去看,小兰紧跟着。
“公,不,小娘,让我看看,让我也看看,李郎才华逆天,写的什么?”
小兰很着急,非要挤着一起看。
永穆公主没办法,让开点位置,两个人一同。
“哎?这是什么?看着怎么……”小兰纠结了。
她发现体裁不一样啊,从未见过。
要说好吧,文字太简单了,浅显无比。
要说不好吧,读着还有韵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