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军营里看人做过,感觉不难,应该会做。”他这话自然不是实话。
实话是,上辈子她怀孕的时候也想吃,但他不会做,一直等到改革开放后,他才特意去学的,只是那个时候,她已经离开他了,他想做给她吃都没机会。
这辈子有机会做给她吃,也算是全了上辈子的一个小心愿。
“那等哪天你有事要去镇上,再顺路去买面粉那些回来做给我吃,明天不用特意请假去,我也没有特别想吃,就是随口一说。”她想吃肉夹馍,喝绿豆汤,其实挺方便的,只要趁着他去上工,待在房间里,让嗨皮给她变就行,用不着他特意请假跑一趟镇上,再辛苦做给她吃。
“说了明天做给你吃,就明天做给你吃,你是特别想吃,还是随口一说不重要。”陆少钦道。
他不嫌麻烦和辛苦,林晩也没有再推辞。
“那我明天跟你一起去镇上。”
“你现在月份还太小,不宜四处奔波,还是我自己去吧!”他不让她一起去,除了担心她肚子里的宝宝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她怀孕后,不仅闻不得海鲜的腥味,还会晕船。
林晩不知道自己怀孕后,还会晕船,但也没有坚持要一起去,只是多少有点遗憾。
但遗憾归遗憾,想着明天能光明正大地吃肉夹馍,喝绿豆汤,她还是挺开心的,就是要辛苦陆少钦。
第二天早上,吃完早饭,陆少钦就牵着自行车准备去码头坐船。
顾北平和许朝歌见他牵着自行车,才知道他今天不去上工要去镇上。
“你去镇上做什么?”许朝歌问道。
“我媳妇想吃肉夹馍和绿豆汤,我去镇上买猪肉和面粉,还有绿豆。”陆少钦如实道。
绿豆汤,许朝歌知道。
“肉夹馍是什么?”
“是我们北城的特色小吃之一。”回答她的是顾北平。
“好吃吗?”又是面粉,又是猪肉的,听起来就很好吃的样子。
“好吃。”顾北平回答完她的问题,旋即又对陆少钦道:“别光给你媳妇做,我也要吃。”他都好久没吃过肉夹馍了,不说还好,说了还怪馋的。
他的话音刚落,许朝歌便道:“我也要吃。”
“你们俩能要点脸吗?”陆少钦嫌弃道。
“要脸干什么?”
“脸有吃的重要吗?”
顾北平和许朝歌一唱一和。
陆少钦没再搭理他们,直接骑着自行车走了。
他自己一个人去镇上,又有自行车,一来一回挺快的,不到吃午饭的点就回来了。
回来后,就到厨房给林晩做肉夹馍和绿豆汤。
林晩闲来无事,就跟到厨房看他做肉夹馍,顺便帮他烧火。
没过多久,许朝歌和顾北平就下工回来了。
见陆少钦的自行车停在院子里,他们就知道他回来了,都往厨房里跑。
“二哥,你肉夹馍做好了没?”许朝歌惦记了一上午他说的肉夹馍,下工后,几乎是飞奔回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