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喏!”冯端用力一抱拳,大声的应了一声,就带人去忙碌起来。以前在梁师都手下,可没少受狼族的气,如今正是报复的时候。
近千头饿狼坐骑,被杀掉放到了牛背上,这种猛兽可是士卒最喜欢的,不说猛兽肉能增加气血煞气,增加体质,据说还有增加某一项能力的效果。在人族之中,虎狼的肉,是最受欢迎的。
要应付如狼似虎的人,就得多吃虎狼之肉,这是一个传闻,但许多人对此深信不疑。只不过普通人根本吃不到。
这些作为坐骑的饿狼,比起普通的狼更加高大,只比战马略低,牙齿长而利,两眼通红,爪子锋利。一般情况,一个骑着战马的士卒,绝对打不过一个狼骑。狼骑在狼族之中,也只有斥候和最精锐的狼卫才有。其他的狼族,骑的是草原独有的烈马。
红眼马,这是狼族特有的战马,性子烈,急行如风,据说有狼的血统。
草原之上,只要不怕野狼,夜行其实非常方便,宽阔的大地,任由坐骑前进。队伍之中,不说有向导,就是秦穆,也能根据星星,找到方向。
八月份的夜风,吹着很舒服,虽然草原上的风大了一点,不过对于坐在三角牛上的人来说,并没有影响。这就是底盘重的好处。
汇聚了后面的人手,肆无忌惮的开始烤起了狼肉,还有草原上特有的大鼠。没错!人族称草原的土拨鼠为草原大鼠,因为它大。
这种家伙,在草原上非常多,也是狼族最重要的食物来源之一,还有就是野兔!因为狼族众多,草原上的野兽被他们杀了许多,反而是繁殖快的大鼠和野兔,杀之不尽!也是他们最喜欢的猎物。
放牧的时候,带着坐骑寻找大鼠和野兔,也是狼族一天最重要的工作。
油脂在火堆上滋滋作响,让篝火爆起一团团火焰,火堆上的狼肉散发着香气,士卒拿起匕首,在狼肉上一划,随后小心翼翼的放了一点盐上去。
远征的时候,能吃到一顿美美的肉食,这是非常愉快的事情,所有人都喜笑颜开,那怕知道即将有大战发生。
零伤亡杀了一千狼骑,带来了巨大的信心,一开始那种悲壮的心思没了,他们都相信自己会顺利的回家。特别是被秦穆培养出来的捕快,心里从未动摇,只不过一场大胜,让他们自信心更强。
就在秦穆他们吃烤肉的时候,傍晚大胜的地方,无数的火把照亮着大地。
看着堆积如山,被割掉银发的头颅,所有狼族都气愤填膺,都知道这是人族的手段,但是在草原上,被人一次杀了上千人,这除了大战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发生过。
斥候传来消息,只有两百奇怪的重骑,但是一千精锐的狼骑,折损在这里,由不得他不多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