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郡王子孙才能堪用者,考验授职升转,即洪武时宗室子弟可以入仕。
这些规定都足以使藩王直到作为天子耳目、监督地方的作用,尤其是当朝无正臣、内有奸恶,亲王有权训兵待命,等天子密诏统领镇兵讨伐。
经济上,藩王不仅终身有俸禄,而且待遇很优厚。
岁禄单是米一项,即达五万石,是正一品大臣的武士倍。此外,还有册封、宫室、婚姻、丧葬等费用,并给予厨役、斋郎、铺陈等杂役人员。
但是,到朱元璋后期,从在外诸王府大兴土木、擅役工匠,靖江王府官欺凌指挥耿和等等问题中,亦渐渐感到藩王权重对皇权是个威胁,特别是皇太孙也曾问他:“虏不靖,诸王御之;诸王不靖,孰御之”。
所以朱元璋又规定:不许亲王同时朝觐,只能一个亲王来朝,平安回到封国后,派人以书信方式报给其他亲王,才能来朝;
而且进京朝觐时,留京时间不过十天左右,即遣返封国,以防止藩王与朝臣的勾结。
又规定:亲王王子要入侍,这更是含有人质之意。
后来又规定:王府废除王府的相傅,升长兄司为正五品,长史由皇帝亲自选派,若王有过,则诘问长史,即长史有监督、规劝藩王之责。
到了洪武后期,藩王虽有藩号,但已是列爵不治民,分封不锡土,食禄不治事;
王国文官由朝迁选派,犯法时依律审判;
王国百姓有侮慢王的,亦要解京审问明白然后才能治罪,以防止王对封地内官民的控制;
经济方面则删除了王府若有兴建工程,有司即时由王所居的城中市户差付,不得稽延这条;亲王的岁禄亦减为万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