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话,你懂吧?”
你的人?
余则成一愣,心里咒骂了一句,你特么想的美。
你这个糟老头子,坏的很。
余则成赶紧点点头:“学生明白。今后,您就看我行动就行。”
吴敬中嗯了一声:“你告诉你那个朋友,让他下午过来。
下午人少,不招摇。”
下午,余则成带着陈雷就来了。
吴敬中坐在自己的办公室,还装腔作势的,打着官腔。
陈雷什么人没见过啊,就吴敬中这样的,他根本就没放在眼里。
但是面上,陈雷做的非常到位。
那个谦卑劲儿,把余则成都看傻了。
这还是我见过的那个陈团长?
怎么一转眼,就变成这样一副嘴脸了?
余则成看的直咧嘴。
陈团长的演技,也太厉害了。
这不当特务,真是白瞎这个人了。
陈雷夹着一个皮包,穿着一件褐色的西服,竖着一个大中分,上面的啫喱水儿,涂了厚厚的一大层。
弯腰塌背的。
一看就是标准的汉奸。
连吴敬中都看愣了。
这是个生意人?
这看着不像啊!
陈雷一进门,就从皮包里掏出一个纸包来,放到了吴敬中的办公桌上:“听余科长说,您喜欢老物件儿。我这也没什么拿出得出手的,就给您淘了一个这个来。
夜明珠,宋朝的。”
啥?
吴敬中听陈雷这么一说,眼睛立刻就亮了。
夜明珠?
他心里哆嗦了一下,赶紧就把桌子上的那个纸包打来,里面露出一个墨色的珠子来。
有鸡蛋那么大。
看上去平平无奇。
但是吴敬中可不敢这么大意。
老东西,看上去都是那样,平平无奇。
这要是扔到垃圾堆里,正常人都不会多看一眼。
吴敬中从抽屉里拿出放大镜,仔细的观察了半天。
上面有磨痕,看上去年代十分久远。
是不是宋朝的他不知道,但是确定是老物件儿没错。
夜明珠啊!
吴敬中的眼珠子,都快要沾到上面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