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檀早已有了男人,对方虽然是入赘,跟月檀的感情也颇为和睦。
她这时,当然可以尽情嘲笑大龄剩女嬴阴嫚。
“入赘之人,身份低贱,没有一点骨气。堂堂大秦男儿,就算出生卑微,也应当去军中搏取爵位!稍微有志向些的,又怎会入赘呢?”
“这样的软骨头,阴嫚不嫁也罢!”
嬴阴嫚将琵琶放下,盯着月檀厉声道。
“你!”
月檀气的脸色通红,他家夫君就是入赘嬴家。嬴阴嫚这么说,就差没直接指着月檀的鼻子,大骂她家夫君是没骨气的软骨头了。
赘婿,在大秦,就是最低贱的一撮人。
秦始皇三十三年,征纳内地“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
可见,赘婿的地位,跟逃犯和商人是差不多的,都属于大秦最底层。
陆梁位于今广东、广西地区,曾经是百越的地盘。
大秦统一百越后,在此地设立南海、桂林、象郡三郡。
派“逋亡人、赘婿、贾人”,来陆梁这种荒郊野岭,无非就是干两件事儿。
第一,攻城。
第二,开荒。
全都是要人命的活儿!
攻城,就跟陈县下的数万饥民一样一样的,纯属当炮灰用。
开荒,除了各种苦活累活,还必须强迫与越人杂处,以固越地人心。
完全就是当工具人用的。
这可比服个徭役,死亡率高得多。
没办法,赘婿既不下地种田,也不提枪参军,完全不提供任何生产力,要你有啥用?
平时吃软饭没人管你,一旦有什么明摆着去送死的差事,指定给你安排的明明白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