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报一下你的身份证号码吧。”
年轻的男警官稍微低头,观察着钱小花的脸。
王大圣把身份证报号报出来,等着男警官用手上的机器核对。
“她的呢?”
男警官核对完毕后,问王大圣。
……
哪壶不开提哪壶。
她就是只猫,除了脖子上的猫牌,哪儿有什么身份证。
但这怎么回答……
“她的我不知道。”
看男警官用一种怀疑的目光盯着他,王大圣只得实话实说。
“那你们俩是什么关系?”
“我们是合租,算是朋友。今天朋友一块吃饭,喝多了她。我背着她一块回家。”
“是吗?”
警察向他投来极其不信任的目光。
有过上次被带到派出所的经历,王大圣面对警察有点儿肝颤。
这大半夜的,美艳如花的美少女钱小花一身JK装扮,还喝的烂醉如泥。
外面不远就有个KTV,警察同志不会认为我是个捡尸的吧。
“我可以找人证明,您如果不信的话。”
这个时候要保持冷静。
只要给大炮、泥鳅或者老耿打个手机,就可以证明这一点。
“什么合租啊,同居,同居啦。还灌我二,二锅头……,给我……灌……”
钱小花忽然搭茬,吓得王大圣一哆嗦。
钱小花你这个时候说个屁的话啊!
你这样我特么更解释不清了。
这可是警察啊!
雾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