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穿着连衣裙的妹妹在玩水,泥巴糊了一整脸也不在乎,顶着一脸斑驳的痕迹唱会了在唱诗班偷听来的小曲。
正好微风吹动门前的铃铛。
叮叮当,叮叮当。
清脆的声响被风拿来给她做伴奏。
孟夕瑶趴在阳台的栏杆上偷听邻居吵架。
一边是小女孩稚嫩的歌声,一边是醉醺醺的酒鬼的胡言乱语,夹杂着远处不知道谁家孩子正挨打的哭嚎声,在这么一个烟雨蒙蒙的下午,上演了一出精彩的贫民窟三重奏。
自从那天她醒过来发现一切都大变样,再到现在,已经是第三天了。
她花了整整三天的时间,才终于接受了自己现在的身份——
一个住在贫民窟的孤儿。
并且,本体还是只松鼠。
“......”
身后蓬松的尾巴静静垂着,孟夕瑶非常苦恼,因为她完全不知道要怎么才能把这条碍事且让她很热的尾巴给收回去。
后来她问了她的竹马才知道,原来她没有这样的能力。
因为这是一个魔法世界。
而贫民窟的居民们,全都没有魔法天赋!
这可真是一件糟糕的事情。
这代表着如果她找不到办法回去的话,那么她就要和这条尾巴永远待在一起了。
永远……
一想到这个词,她就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那太可怕了!
尽管孟夕瑶特别喜欢那些毛茸茸的生物,撸猫的时候她可起劲了,可是这并不代表着她能接受自己长出一条毛茸茸的尾巴!!
“......”
“孟孟,你怎么还没下来?”
她靠在天台,听到下头有人喊叫。
探出头向下望去,一个模样白净的少年正在使劲冲她招手,身边还支着一辆自行车。
她便懒洋洋地应了一声:“等等,就来。”
楼下那位就是她的竹马了。
大名周希城,今年17。
本体是一只兔子。
孟夕瑶踩着湿漉漉的台阶往下走,覆满灰尘的楼道让她的衣服总是沾上难看的痕迹,所以每次下楼的时候,她不得不小心翼翼地拉紧衣服,不然,她实在没有钱去洗衣房了。
下去以后,她才松了手,顺便弹了一下少年脑袋上的兔耳:“找我干嘛?”
兔耳吃痛,往后躲去,乖巧贴在少年头顶,脸颊尚且留有婴儿肥的周希城摸了摸耳朵,嘟囔了句什么,然后才跟她说:“你忘了吗?之前我不是跟你说要帮你找一份工作的嘛,现在我找到了,你跟我过去一趟吧!”
“去哪儿啊?”
“市中心的魔法学校!”
“……我去那能干嘛?”
“你不是会做饭吗,正好魔法学校里的食堂缺个掌厨的师傅,听说他们那边待遇很不错,一个月给10个金币呢!”
孟夕瑶目光在他身上绕了一圈,半晌后,才慢吞吞地噢了一声:“又要做饭啊,而且才给十个金币,真小气。”
周希城皱了皱眉,一脸正色地跟她说:“十个金币已经很多了,要知道,我们这些不会魔法的人在外面找工作都是很困难的,一个月能拿到三个金币就不错了,你要是能够通过考核拿到这份工作,那以后你就有钱可以买新衣服穿了,而且还能存下来不少呢!等你存够了一百个金币,甚至还能换个好一点的房子住,就不用整天待在这里了。”
“不过,你要是真的不想去的话……”
“我也可以继续养着你的。”
少年咬了咬唇,毛茸茸的耳朵尖突然染上了一层淡淡的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