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是你,就捞一大笔钱,再耍他一通。”姜焉说话时,指间擦出金属声响,一簇火苗窜起来,跳到他不知何时咬在唇边的烟上,“你不觉得让那种把人当狗的家伙做狗,很有成就感?”
茭白不为所动:“我的人生不需要那种成就感。”
读书大上学,好好工作,这种成就感不香吗?我为什么非得浪费时间在那种辣鸡身上。
真的,他现在做梦都想把那老东西揣进分组里,永世不再见。
但不可能。
自从他被活跃度最高的沈寄扇得耳鸣之后,他就意识到了一个自己一直忽略的问题,一个事实。
他走的不是爽文路线,完成任务就能全身而退,过想过的小日子。
“我要打爆狗头”不过是豪言壮语,嘴上爽爽而已。
不然哪来的劲往前走,还是在前面没有路,需要自己一步一步去踩开障碍,找出路的处境下。
身为狗血的一部分,意味着什么呢?
意味着哪怕他刷爆活跃度,他的所有好友都进组了,他还是不能远离他们。这辈子算是泡在狗血里了。
“亲爱的,”姜焉喊他,“谁爱上你,谁就废了。”
茭白还没说话,姜焉就又来一句,“像我就废了,我对你两见钟情,第二次见就爱上了,我真惨。”
“……”我信你个鬼。
“沦陷而不自知。不想承认,自我忽略,那往往会沦陷得更深,并且错过撤退的机会。”姜焉像一个游走在世俗之外的妖物,“爱情啊,”
他紧接着就问:“楮二少你知道吗?”
茭白:“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