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楚云不知道的是,这个时候,在大玄城门,正有一人一马急速而行。
如果楚云在,定能惊讶的长大嘴巴,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出宫追来的——
长孙玉!
林中!
落脚地,安排好了,不过这次走,带的口粮倒是不多,楚云安排人打了两野兔过来,当着格云的面,就将野兔子给扒皮了。
格云有些看不下去:“这兔子这么可爱,你咋这残忍?”
残忍?
楚云耸肩:“这算是残忍么?”
“你……”格云公主嘟嘴:“你就不能温柔点?”
“嘿嘿!”
楚云坏笑:“这有啥温柔不温柔的?公主殿下,您是没吃过野兔,等下你就知道这野兔的美味了。”
美味?
楚云的话语,让格云愣了下:“我才不吃呢?我们都是吃牛羊的。”
这话倒是不错。
鞑靼部落诸多,游牧更多,毕竟他们那边,广阔无垠,野草遍地,四处都是草场,家家户户都有即使头牛羊呢?
这若是放在前世,那可家家户户都是百万土豪啊?
在他心中这么想的时候,手上的动作,可是没停下呢,三两下就将野兔,放在了火上烤了起来。
野兔也在滋滋的往外渗油水呢?
真香!
楚云一脸的期待,格云公主也不由凑到了楚云面前,不断吞咽着唾沫,心中期待的不行,难道这兔子,比自己草原上面的牛羊。
更美味不成?
可是……
她摇头,心中天人交战:“我才不吃呢?兔兔这么可爱。”
就在她心中这么想的时候,楚云却是将半只兔子,丢给了前面的赤月,赤月愣了下,心中更有一抹甜滋滋的感觉:“真是没想到,这家伙,这个时候最先想到的,居然是我?”
心思落下!
她更是吧唧嘴,有些期待的尝试了一口,一下就幸福了起来,她还是上次刚弄死何七,吃了一次呢?
对野兔的味道,可是怀念很久了。
可,这个时候,她没注意,楚云的眼神,却是不由变得冷漠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