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的是,同归尘的父母不是能守财的聪明人。
叶家的继承人追着自己儿子跑,这件事在他们眼里就成了炫耀的资本。不少人知道都在背后笑话,这就好似秀女被选进了宫还没等到个封号,穷酸娘家就开始自封国丈了。同家迫不及待的扩张自己的势力版图,但认真说起来这种类似暴发户的身份又怎么能玩的过那些吃人不吐骨头的资本家,被人哄着签了好几份对赌协议,没两年就破产清算,逼得同父差点上吊自杀。屋漏偏逢连夜雨,也就这个时候,他们家这个唯一拿得出手的儿子出事了。
同归尘在叶思轲眼里是哪哪都好,唯一他觉得不好的,就是同归尘看人的眼光。要按叶思轲自己的想法,那就是遗传了他父母,标准的识人不清。
高中时他们都是t市选送的市三好生,全市正好也就这两个名额,叶思轲现在都觉得像是命中注定,那会儿他试着开始接手家里的生意,是他刚从国外回来这个沿海城市第一学期。
打眼瞧见的第一眼,叶思轲忍不住在心里爆了句粗。
这他/妈,这他/妈就是天仙下凡。
“你好,同悲尘。”
不是说脸长的多出众,叶思轲见惯了长的好看的男男女女,就是这人气质出众,往那一站感觉就是个绝世dú • lì的莲花,这词当然是褒义的。但后来他俩闹掰,叶思秋知道之后翻了个天大的白眼“这话没错,我看他就是个白莲,不要脸。”
他俩的关系在这句你好之后,好像也就再没下文了。
叶思轲活到现在,人生中所有的挫折都是在同归尘身上受的。他父辈出身豪门,母亲是欧洲的古老贵族。一双碧蓝的瞳孔勾魂夺魄,模样也生的迷人,接受了正儿八经的精英贵族教育,所有礼仪教法规规矩矩找不到一丝错处,到哪儿叶思轲都拿得出手。从小到大,不知道多少男女迷他迷得发疯,可偏偏——
同归尘不吃他这一款。
叶思轲认识同归尘的时候,他已经出柜了,谈恋爱的时间和他告白就是个前后脚,男朋友是个自称“流浪诗人”的文艺派青年。要按叶思轲的标准,就是个混吃等死不干正经事的骗子,写几首狗屁不通的现代诗,偶尔能上个不入流的诗刊杂志,每天向往着诗和远方。就是这么个畜生,把同归尘迷得两眼一抹黑,仿佛被下了蛊。
叶思轲和这人打过两次架,一次是因为他出轨未遂,没被同归尘发现被自己碰见了,一次是因为他和同归尘吵架动了手,一巴掌扇的同归尘嘴角流血。
两次同归尘都护着他。
他这样的家世根本不需要动手,第二次是叶思轲亲自把人打进了医院,差点当场活活打死。也就是这一次,同归尘在手术室外很平静的告诉他。谢谢叶思轲帮忙出头,但他们以后不要再见面了。
叶思轲在家消沉了两个月,胡子拉碴喝了半个月的酒。
也仅仅只维持了两个月。
准确的说是52天之后,叶思轲记得很清楚,同归尘出事了。
这一次还是在医院,只不过同归尘不能在和他讲话了,狠话都说不出来。
他被那个自称爱慕星星月亮,喜欢诗与远方的温柔男人家暴。
硬生生打断了脊椎。
再然后,为了拯救自家企业,填补财务上的巨大窟窿,同时也为了甩了这个从此高位截瘫的丢人儿子,同家把已经瘫痪在床的同归尘亲自送给了叶思轲。
叶思轲顶着家里的压力,同归尘坐着轮椅也把他抬进了家门。
这段婚姻维持了五年三个月,最终惨淡收场。
这是他们离婚后第一次在同一场合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