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之际,两人并坐在屋檐下吃着饭,北歌说出了自己的打算。
王富贵夹菜的手愣了一下,微微点头,大口地扒着饭,嘴里嗯了一声。
两人无言的吃完饭,各自回到了各自的房间,各怀心事。
第二天天还没亮,北歌就起床了,他想着趁着夜色悄悄的离开,谁承想,一推开门就看到王富贵站在自己门前,王富贵沉默着将一本书塞到他的背包里。
北歌讪笑,尴尬的挠挠头。
“富贵叔今天起来这么早啊。”
王富贵一转身,后背着双手。
“你这小兔崽子,又不知道路,我来送送你。”
说完王富贵一马当先的走在前面,北歌像个小媳妇一样跟在王富贵的屁股后面。
“行了,就到这吧,穿过吊桥,顺着山路走,就能回到公路上了。”
王富贵在一处吊桥前停了下来,挥挥手让北歌赶紧滚,北歌沉默的走上吊桥,消失在了王富贵的视线里。
“这小兔崽子,走了也不知道告个别。”
王富贵摇摇头,转身落寞离去。
北歌不敢告别,他已经对告别有些过敏了,虽然只是和王富贵相处了短短几天,可他真的是拿自己当亲儿子对待,从小失去父母的北歌一直都是和北锦相依为命,这是头一次感受到了家的温暖。
但是在这末世,这不是第一次分别,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按照王富贵所说的路线,北歌很快就回到了大路上,断桥被远远的甩在身后。
自从和王富贵分别后,他的心里第一次有了憎恨末世的感觉,一颗种子扎根在他内心的最深处,并且慢慢的生根发芽。
摈弃掉杂念,北歌在度踏上了征途,这条路注定是坎坷的。
天色渐亮,就在阴霾的天穹下,北歌背着鼓鼓囊囊的背包继续赶路。
整整走了一天后,北歌不得不认清一个现实,他迷路了。
本来就是临时起意,而且他从小到大都是在洛城长大,也没有离开过洛城,他一直沿着公路走,但是这里,公路分出了一个岔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