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毛仲喜得一儿,确实该祝贺,赐他百样酒馔,黄金百两!赐他儿子五品官,远恩,你亲自送去。”
李重俊放下喜帖,对余远恩道。
“诺!”
余远恩领命而去。
……
余远恩带着李重俊给王毛仲的赏赐,来到王毛仲的府邸,这里张灯结彩,好不热闹。
前来给王毛仲贺喜的达官贵人,更是络绎不绝!
门口的迎宾的家丁,立刻转身入内,向王毛仲汇报。
“老爷,宫里来人!”
“来就来呗!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不过是圣上的家奴,去了势的人,难不成还要我去迎接不成?”
王毛仲不屑一顾,眼中充满浓厚的鄙夷。
皇帝身边的一条狗,怎么配他这样的人物去迎接。
“霍国公,宫里来的,毕竟代表的是圣上,不好冷落!”
一名达官贵人低声道。
虽然他也看不上宦官,但宦官毕竟是皇帝身边的人,是皇帝的家奴,要是在皇帝那里给你上点眼药,就有你受的。
王毛仲却不以为然,他可是皇帝跟前的红人,大唐的功臣,为大唐养了多少战马。
有了战马,大唐就有更多的骑兵,来对抗草原骑兵。
没有他王毛仲,大唐哪里来的几十万骑兵。
就因为这点,深受李重俊赏识,王毛仲也因此恃宠而骄,不把其他人放在眼里,更不把皇帝身边的家奴放在眼里。
王毛仲挥手让家丁请余远恩进来。
“老奴给霍国公请安!恭贺霍国公喜得麟儿!”
余远恩拱手行礼。
“你这个奴才,怎么跑到我这里讨食,瞧你这贱样,要是换作平时不得骂你几句,你这卑躬屈膝的贱样,真令人倒胃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