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小鸟心说沁雪会的人果然有两把刷子。
通常像李云沐这种富家公子,带出门的家丁都是随行多年知根知底的家生子,也不知Zero到底用了什么方法,竟然还能正大光明地混进去。
“喏,这就是李云沐。”
机械手又指出人群中偶尔露出的某人的身影,“穿的这一身,好认得很!”
虽然因为角度问题,众人这会儿最多只能看到李公子的背影或是小半张侧脸,不过那位花花大少今天穿了一件绛红色绣金银团花的长袍,简直就跟穿了身喜服似的,哪怕隔了百米远,也能一眼就从人堆里将他捡出来。
马可忍不住吐槽了一句:“卧槽,穿成这样是想干嘛!?”
“我刚才听他们嚷嚷老半天了。”
机械手冷哼一声:
“人家李公子对绿竹姑娘志在必得,可不就是今晚想当新郎官嘛!”
总之,不管李云沐是出于何种考量穿得如此浮夸又骚包,对季鸫他们来说都算是件好事,起码跟踪时不必担心在人挤人的灯会上跟丢了人。
他们商量过后,决定兵分两路,大半的人分散到河灯会上,寻找机会与李云沐搭上关系,剩下机械手和冰霰两人则留在客栈中,通过监视器继续盯梢,并且约定好用“随时随地定位追踪”进行联系。
季鸫和任渐默在客栈里简单地用了些晚饭,就和莫天根还有樊家姐弟一块儿出了门。
五人装扮成普通的外地客,混在放灯赏灯的人流里,往水河的南岸走去。
河岸俨然已经变成了一个夜市。
街道热闹非常,游人摩肩接踵,一不小心就可能和同伴们走散。
反正不必顾及形象,季鸫干脆大大方方地圈住任渐默的胳膊,像个挂件一样,紧贴在自家恋人身上。
莫天根和樊家姐弟早就习惯了队里有两个整天放闪光发狗粮的家伙,三人都一脸见怪不怪,甚至还能很自然地假装什么都没有看到。
这两日在城里闲逛时,季鸫已经打听清楚了苏棠城河灯会的习俗。
原本在七月十五这日放灯,是为了纪念家中的先祖的。
孝子贤孙们会将想说的话写在灯上,放进河里,让花灯顺水而去,说是就能送到已逝的先人们手中。
只不过这习俗经历了两百余年的岁月变迁,其祭祀的意义已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了。
现在往河里放灯的多是城中的女眷,尤其是那些刚出阁的未婚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