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刚开业,顾客少得可怜,先把名声打出去是最重要的。
陆子吟开始教大家唱火烧之歌,这些乞丐第一次学习这样的歌曲,觉得有些别扭,不过越唱越顺口,很快不少人都学会了。
陆子吟给每一个会唱的人一个火烧,让他们在大街上天天唱,这样的广告方式,省钱又有效果。
很快,成都府的大街上便到处都在唱《火烧之歌》,这些乞丐在每一条大街小巷乞讨,也把《火烧之歌》带到了城里的每一个地方。
城里的百姓天天听《火烧之歌》,朗朗上口的旋律,不少人都跟着学会了,同时也对歌里面唱的火烧有了很大的兴趣。
渐渐的,开始有人过来买火烧,凡是吃过火烧的人,没有不说好的,吃了第一个就像吃第二个,回头客高达百分之百。
陆子吟的方法很有效果,几天之后,来买火烧的人开始增多,不少人都对火烧赞不绝口,一买好几个。
“陆兄弟,你店里生意不错啊。”
周成浩带着几个人巡街,来到了这里,正好时间到了中午,便顺便买几个火烧吃。
陆子吟笑着打招呼道:“周大哥,你们来啦,火烧马上就出锅了,你们稍等一下。”
周成浩对身后的人说道:“兄弟们,这就是我之前和你们说的非常好吃的火烧,现在城里到处都在唱火烧,今天,我请你们好好吃一顿。”
一人好奇的问道:“捕头,这火烧真的有这么好吃吗?”
周成浩坚定的说道:“非常好吃,比胡饼好吃多了,吃了之后,保证让你们再也忘不掉这个味道。”
过了一会儿,新鲜的火烧出炉,陆子吟给周成浩等人拿了一些,说道:“刚出炉的火烧是最好吃的,大家尝一尝。”
周成浩拿起一个火烧,也不怕烫,直接大口吃了起来,被烫的一直龇牙咧嘴,也不愿意把手里的火烧放下。
其他人尝过之后,也纷纷赞叹,酥脆鲜香,口感比胡饼好吃太多了。
“捕头,这火烧也太好吃了吧,果然比胡饼好吃多了,我还是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饼。”
“好吃,好吃,我也从来没有吃过这么美味的食物。”
“我以后要天天吃火烧,再也不吃胡饼的。”
众人像是饿死鬼投胎一样,站在门口大口吃着火烧,很快便将一筐子火烧吃的干干净净。
这些人平时出力比较大,胃口也很大,刚巡了一上午街,早就饿的肚子咕咕叫了,现在吃了火烧之后,不但没有吃饱,反而更饿了。
“陆兄弟,还有火烧吗,再给我来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