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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1 / 1)

绝争之后恩怨自消。

绝争演变到今朝,在文人间也流行起来,但形式有变,如今默认的绝争便是文斗,败者终生不可参与科举!等同于断了仕途之路,无数文人寒窗苦读多年就是为了当官改变命运,不可参与科举,比死了都还难受。

且绝争与寻常文斗不同,绝争不能拒绝,拒绝就等同于自动认输。

“绝争。”

这二子如一把刮骨刀刮在夏士远身上,脸色更加苍白,全身的血液叛逃,夏士远一下失了力气瘫坐在地,不敢置信的抬头看向宋凌,他怎么敢?他怎么敢!

宋凌不闪不避,与夏士远对视,瞳孔深处跳跃着火焰。

这是夏士远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见到宋凌,他“见”过各种传言里的宋凌,有说他是私生子,有说他一步顶天土鸡变凤凰,从乡野村夫成了将军府二少爷,有说他不学无术能中举人全因有个好老子。

而真正的宋凌生仙人面,着清贵衣,令人不敢直视。

夏士远信心顿时被打击得摇摇欲坠,这样的人物真的是他能赢的吗?

若是输了,若是输了,那就再与仕途无缘,多年苦读毁于一旦。

若是输了,这四个字犹如魔咒响在夏士远心底,他瞳孔充血,目眦欲裂,突然仰天喷出一大口鲜血昏死过去。

还未比,已溃不成军。

宋凌藏在蝶羽下的瞳孔里满是嘲弄,就这胆量,他收拾好表情成悲悯状,叹息一声,转身吩咐小厮道:“同羽你送他去医馆吧,是我做的差了。”

紧接着宋凌又环视全场,“绝争一事是凌做的差了,只因涉及父母气愤难当,此事就此作罢。”冲在场诸人一行礼:“打扰诸君雅兴,今日所有花费便都记在凌身上。”

说完,他出了望江楼,天上下起下雪,落在脸上冰冰凉凉,望江楼里忽有人喊了一声:“宋公子真乃高义!”

宋凌轻笑一声,看着指尖上脆弱的雪花,眼神幽暗,转而用指尖捻碎雪花,只是不能参加科举实在太便宜他了。

第38章拿捏

望江楼外道边有一茶棚,原是供平民百姓走商贩夫歇脚用的,地方不大却也热闹非凡。今儿个却冷清的厉害。

有数个做小厮打扮的下人守在茶棚外,将茶棚与喧哗的人潮隔开,独成闹市中一片净土。

此时雪越下越大,雪花打着旋从天空落下,落在地上,被行人踩过发出咯吱声响。一双深蓝色小皮靴踩在地上,靴子的主人是个年岁不大的男童,男童驻足在茶棚外,好奇的往里看了眼。

行人凡路过皆好奇的往茶棚一瞥,但都动作隐蔽,或用方巾遮挡,或装作与身边人交谈,像男童这般明目张胆的却没有。牵着男童的大人发现了他的停顿,正是奇怪自家孩子看什么看得入迷,半蹲下顺着男童视线看去。

视线穿过小厮构建的人墙,落在茶棚里。

茶棚里原有四五张桌椅尽数撤了,换上了一张软榻,一张乌木小几。地面上铺着雪白的地毯,四面边角各烧着一炉银丝炭,温暖如春。几上放一古拙青铜香炉,香烟袅袅,原本简陋破旧的茶棚被称的宛若神仙之地。

大人看得瞠目结舌,一边心痛燃着的炭火,铺在肮脏地面上的雪白地毯,暗骂败家子。一边又忍不住心中羡艳,这是哪家的贵子,好大的排场!

他忍不住身子前倾往前凑了凑,眼珠子瞪大几乎快掉出眼眶。充做人墙的小厮狠狠瞪了他一眼,怒目圆睁。

榻上有一人支着脑袋侧躺,穿绛红色劲装,衣边袖口用白色绒毛包边,红色既正且艳,常理来说该配些浅淡颜色,不然容易落于庸俗。可那人衣料上还用大团大团的金丝绣成尽态极妍的牡丹,像瑰丽的烈焰。

有含苞待放,有半开半合宛如羞涩美人,也有极力盛放,雍容华贵。

大人越加好奇,究竟是谁敢这样穿?他脚尖微微踮起,累得牵着的男童差点栽倒出去,终于看见了。

那人俊眉飞入鬓间,下生对波光潋滟猫,玉做的鼻梁笔挺,冲淡了由于过于精致眉眼造成的女气。唇色红润,似四月芳菲落人间。红色正,金色贵,唯有此人穿着才能不被喧宾夺主,艳冠群芳,他就是上京城最金贵的牡丹。

大人见了这脸却脸色惨白,宛如白日见恶鬼,连退三步差点跌倒在地,转而他回过神,一把捞起男童仓惶而去。

居然是这煞星!

宋凌甫一走近就看见这一幕,跟在身后的同羽低声道:“二公子,那里像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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