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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七十七章 是他?(2 / 4)

我看了看还插在敌人尸体上的步枪和刺刀,又看了看这个被我刺死的李承晚兵手里的春田步枪。没有犹豫,径直跃上炮弹坑的边缘,从另外一个李承晚兵尸体的手里抢过来一把卡宾枪。

敌人正在溃逃下山,这个时候正是痛打落水狗的时候。

我端枪射击,将跑得最慢的一个伪军打翻在地。

卡宾枪的弹容量大,后坐力小,但威力也有些差强人意。

总感觉弹道没有步枪那么稳定,超过二百米,子弹都不知道往哪里飘,用着不怎么顺手。

对于卡宾枪,其他很多人都非常吹捧,但我却不怎么感兴趣。

要说威力和精度,这玩意儿不如步枪,要论火力,这玩意儿却又比不上冲锋枪。属于那种高不成低不就,可有可无的存在。

用步枪的战士会喜欢他的轻便短小和二十发子弹,但是真遇到了二百米开外的敌人,却又显得那么软弱无力。用冲锋枪的战士,则根本瞧不上这家伙。

这种枪说白了属于美军的特产,是围绕着以机枪为核心的步兵部队而制造的。放在志愿军中,断然不会大规模地装备和研制这么一种玩意儿。

志愿军步兵部队的战斗核心,是战斗小组和步兵。

每一个人都是一个dú • lì的作战单元,并不会以机枪为核心,也不会以迫击炮为核心。所有的一切重装备,都是支援火力,都是支援步兵战斗的。

步兵,才是战斗的核心。

所以这种要射程没射程,要火力没火力,要威力没威力的武器,如果不因为是缴获而来的,恐怕要被基层部队骂死。

但白给的枪嘛,再鸡肋也是香的!

尤其是阵地战的时候,大部分的交火距离,都是在一百米之内,甚至是三十米之内。这个时候,步枪就显得威力过剩,还非常不灵活。卡宾枪的优势还是比较明显的。

冲锋枪在步兵班毕竟不可能人手一挺,很多原本使用老旧步枪和莫辛纳甘的战士,对卡宾枪还是很喜爱的。

李承晚兵一撤下去,陈嘉和蒋胜志立刻从东边的战壕里跳出来,冲着我这里奔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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