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没必要责怪自己。”
我又找姜猛把这件事谈了,请他帮忙,协助我们找到那个无耻的小人。
姜猛听了也很生气,他说:“你注意观察一下西餐厅里的人,从调查暗恋克里斯蒂安的人入手,我想这肯定是由于怀疑、嫉妒而引起的。在西餐厅里,有几位元老级的员工,我和他们的关系一直很好,也许他们会提供点线索。”
我上班后,不露声色,像什么是也没发生一样,一切照常。只不过我借故工作忙,不再找克里斯蒂安上课了。有什么问题我就去问弗朗西斯或者领班金曼丽。
金曼丽是外语学院的毕业生,来西餐厅已经两年多了,因为她的外语好,所以凡是和外国人打交道的时候,都由她来当翻译。西餐厅经理休产假,由她代理经理工作,可是我上班之后,姜猛就把我调到西餐厅,她仍做领班工作。
这个人很内向,城府很深,对人不冷不热,她的内心世界永远是个谜。她在西餐厅没有知近的朋友,二十六七岁了一直没有结婚,据说还没有男朋友。
她和我从来不谈一句工作之外的话,总是一副公事公办的严肃面孔。大家背后管她叫“冷面人”。
近一阶段我觉得她总躲着我,有关工作上的事我找她,发现她有些紧张。有一天她悄悄地把我拉到没人的地方,吞吞吐吐地偷偷地对我说:“吕经理,有一件事我想告诉您,可我一直顾虑重重,怕对您说了之后使您产生思想负担。我思前想后还是告诉您好。”我说:“什么事?你尽管说,不要有顾虑。?”
她说:“前几天我在网上看到一组照片,尽管用马赛克挡上了脸,可我能看得出来,那上面的女的就是您,男的是克里斯蒂安。我想那一定是有人栽赃陷害,照片是用PS做过手脚。写的很不像话,话非常难听。您抽出时间看看。”
我不以为然地说:“我也看到了,我根本没当回事,这个人的做法实在太弱智了,有冤有仇拿出来真枪实弹地跟人家干,也犯不上煞费苦心,顾私家侦探干这劳民伤财的蠢事。我决定查出这个人来,把他告到法院,告他侵犯名誉权。民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这个官司我一定打到底,而且一定会胜诉。我提出的精神损失费是20万,你说这个蠢人是不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这人愚蠢之极,我很鄙视他。你祝贺我胜诉吧!”
我说这么一大段话,她始终没有插嘴,但是发觉她的神情有些异样,就不再说什么了,拍拍她的肩膀,笑着说:“谢谢你提醒我!等我的好消息吧!”说完我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她。
金曼丽突然找我谈这事,使我立刻警觉起来,难道是她?我把这事告诉了姜猛。姜猛说:西餐厅的老万和我说过,克里斯蒂安是姑娘们追求的对象很多女孩暗恋他。尤其是领班金曼丽又给人家写条,又发短信甚至公开表示对克里斯蒂安的爱慕之情,都被人家拒绝了。
这两件事联系起来,的确令人深思,所以我和姜猛都把金曼丽看作是第一嫌疑人。
经过多日的观察和了解,我们基本确定发博文污蔑我的人就是金曼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