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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8章 引贼来偷(2 / 4)

我……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啊!

真是不出门不知家里穷啊,当初哥们儿的人极宫,所有紫晶币存货加起来都不到一百枚,在这里,竟然只够买一坛酒的,他怎么不去死啊!吴勇愤愤地想到。

不过为了撑住面子,吴勇还是咬牙又拿出了两枚七转回天丹,都没好意思在客栈内吃饭,直接全部打包走人。

随手就把那碗据说价值一个紫晶币的“龙归金沙面”,连碗一起送给了街边的一个乞丐。

然后,晃晃悠悠走在大街上,怀里抱着一大坛子酒,也不喝,就是那么招摇过市。

其实吴勇怀里还有一个空间戒指呢,他得了林凤音的空间戒指,以前的空间戒指也没有扔掉,一直藏在了衣服里的暗兜里,此时拿了出来攥在手心里。

但他就是不肯把酒放入空间戒指,就是要这么抱着,吸引了大街上艳羡的目光无数——要知道,地下黑市中,龙归客栈的蝶幻清酒绝对是最顶级的食物,不说它的口感或者效果什么的,只看它的价格,整个兰陵域都找不出这么贵的酒。

就算是豪门贵族要喝蝶幻清酒,也只是以“壶”为单位采买,像吴勇这种抱着一坛的,纯粹就是土豪在炫富。

最起码已经有十八波儿有心人,有意无意地从吴勇身边擦身而过,他们的目标当然不会放在那坛酒上,尽管那坛“蝶幻清酒”价值百枚紫晶,可就在吴勇怀里抱着,光天化日之下,谁能神不知鬼不觉地给偷走啊!偷王之王也不可能啊!

那一大坛子酒可不是个小物件,不像戒指似的,戴在手指上,不注意的话,都能把手指上的戒指给忘了,真要有那种手段逆天的贼,比如偷王之王,给撸走还真有可能令人发觉不了——事实上这是真事,吴勇就是当事人嘛。

可那坛子酒抱在怀中,怎么可能不随时注意着!偷王之王手段再高明,他有可能把酒坛子给拿走,但绝对不可能让吴勇发觉不了。除非他能让吴勇陷入幻境,一直以为东西还抱在怀中,否则,谁也不会傻到抱着的东西消失而不自知。

可在兰陵域中,还有能让吴勇陷入幻境的人吗?最起码裂魂宗传承了五千多年的裂魂子的灵魂分身,对吴勇的灵魂是无可奈何的。

所以,只要头脑正常的盗贼,都不会把心思放到吴勇怀中的酒坛子上,物件大不好偷不说,还无法做到神不知鬼不觉,实在有违盗贼的偷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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