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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031(3 / 4)

卫孟喜点点头,非常诚恳的说:“我觉得你的眉毛和嘴唇画得特别漂亮,你能不能教教我?”

小姑娘立马高兴得差点蹦起来,拿出三只口红给她挑选,还一一说它们的优劣,但因为这年代的化妆品是不能试用的,小姑娘就只能以自己为例子,说哪一只涂上去啥效果。她因为喜欢研究这些,经常是自己花钱买去用,再跟顾客说效果的。

甚至什么样的颜色搭配什么样的服装,什么样的场合穿出去,她都有研究。这不就是妥妥的后世的美妆博主吗?只不过是线下的。

喜欢美,并且有实践美的勇气和能力,这就是青春啊。

青春的活力,让卫孟喜也忍不住心驰神往。最终,她选了一管不容易出错的正红色,还学会了薄涂和深涂,她并不笨,只要不怕羞,多请教这位“美妆博主”,一下子就领会了什么样的场合适合什么样的涂法。

她由衷地说:“谢谢你啊小妹妹,不知道怎么称呼,下次我要再有需要还找你。”

“我叫李晓梅,姐姐记得找我啊。”虽然这年头的国营单位还没有提成一说,但能增加点营业额,自己脸上也好看不是?

李晓梅是高中毕业后家里安排进来上班的,她爸爸原本是市百货公司的采购经理,经常京市海城开会采购,偶尔还能出国呢,是真正肥得流油的好岗位啊,家里从不缺客人。

可自从三年前爸爸突发脑溢血去世后,能把她安排进百货公司就已经是曾经的老相识念旧情了,想要在里头混个风生水起,那得全靠她自己。

偏偏李晓梅也有自己的骄傲,不愿阿谀奉承,看不上捧高踩低,每天只沉迷于“打扮”,再加上以前李父的宿敌穿小鞋,她在百货商场的日子并不好过。

卫孟喜认真记下她的名字,离开百货商店,直到坐上中巴车的一瞬间,这才想起来,一通买买买,刚赚的还没捂热乎的八十多块钱……居然,就这么悄无声息的花光了。

当然,虽然恨其不争,但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儿子饿出胃病,刚下车她就拎着卫东去吃了一碗水饺,亲眼看着他吃完,把汤喝完。

***

矿招待所规模很大,跟外头普通招待所不一样,不仅有住宿,还有一个大餐厅,而且厨师手艺不错。唯一的儿子结婚,李家也舍得下血本,包了十几桌酒席,每一桌都是十个菜,六荤四素,那叫一个奢侈!

卫东刚才吃了半碗水饺的肚子,又开始咕噜咕噜叫了,流着哈喇子问:“妈那是啥?”

卫孟喜在他指着的手上轻轻拍了一下,“不许指,好好说,那是红烧大肘子。”足有两三斤重,烧得又软又烂,通红通红的,堪称全桌最硬的菜。

几个孩子同时咽口水,这也太香了吧?吃席能吃红烧大肘子,这得啥人家啊?看来要把坏小姨家吃破产是任重道远咯。

新人早早来到,正在招待四方来客,谢依然穿着一套非常罕见的粉红色毛呢套裙,丝袜黑皮鞋,盘的新娘头上打着摩丝定型,还插着几朵塑料假话,跟胸前的“新娘”花相得益彰。

以后世的眼光看,这身打扮非常一般,甚至有点土,但在其他新人都穿解放装戴绿帽子的1980年,这是当之无愧的洋气!

显然,谢依然也很满意这副打扮,直接过来显摆,“李干部非说这身衣服配我,要我自个儿花钱我是舍不得的。”

卫孟喜只是笑笑,人家花老公的钱也没错。

“听爸爸说要送我一份新婚礼物,姐姐你说会是什么呢?”

能让她这么得意的,肯定很值钱,而谢父那样自诩文化人的狗东西,肯定不会送明晃晃的“铜臭之物”,应该是能显他逼格的书画古玩之类的。

古玩不适合长途班车携带,所以应该是书画。

而书画,卫孟喜这个曾经天天打扫卫生的小保姆,怎么会不知道是哪一幅呢?

卫孟喜当年是六岁,不是六个月,有些事情她可记着呢。“谢依然,那你可得提醒他,忙着借花献佛之前,要先摸着良心想想东西是不是自己的,不然拍马屁可是会拍到马痔疮的哦。”

谢依然没想到她这么伶牙俐齿,被怼得说不上话,正好李怀恩过来,她不想自己丈夫的目光被卫孟喜吸引,立马先过去挽着他,有说有笑。

卫孟喜一行是在市里逛够了才往回赶的,来的时候不早不晚,刚坐下一会儿,门口就簇拥着进来四名胸前戴红花的老人。

卫孟喜抱着孩子的手一僵,眼睛下意识就落后面那个中年女人身上。

四十出头的孟淑娴,比养尊处优的李母还年轻,主要是没吃过苦。卫父虽然走得早,但活着时候夫妻恩爱,让她做了七年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富太太;后来的老谢,虽然急功近利,把“晋升”俩字写脑门上,但不知是出于真爱还是为了稳住她的目的,对她也很宠爱。

就这样,四十岁的孟淑娴,外形风韵犹存,神情中还保留着小女孩的天真浪漫,谁不得夸她命好呢?

卫孟喜心里暗暗叹口气,傻也有傻的福分。

她在看别人,别人也在看她。卫孟喜实在是太漂亮了,往日里不修边幅就能鹤立鸡群,此时穿上浅绿色的收腰连衣裙,头发披散下来,又涂了恰到好处的口红,简直就是人群里当之无愧的风景线。

孟淑娴一开始只是觉着这个女同志挺漂亮的,也不知道是依然的啥朋友,或者是李家的啥亲戚。同为漂亮女人,她也忍不住要多看两眼,可越看吧越觉着有点眼熟。

卫孟喜把呦呦递给卫东根宝,根花用干净的小手,小心地帮她捋了捋裙子,确保前面后面都没有一个褶皱。

“妈,谢叔叔。”

老谢也愣了愣,摘下眼镜揉了揉眼睛,“依依?”

以前的“谢依依”虽然也生得漂亮,但跟孟淑娴这样的金丝雀不一样,她胆小,怯懦,无所依仗,家里来客人的时候永远像只小鹌鹑一样缩在角落,但她还是一只眼里有活的小鹌鹑,知道给客人端茶倒水,给他提拖鞋,给妹妹拿书包。

本来一开始他也是不愿养这个拖油瓶的,但耐不住妻子苦苦哀求,最关键是这个女孩真的很懂事很乖巧,几乎不哭不闹,还会经常用自己辛勤的劳动讨好“谢叔叔”。

唯一的忤逆,就是改名那一次。

刚随母亲改嫁过去的时候,谢鼎曾经想给她改名“谢依依”,正好跟亲生闺女相配,可卫孟喜那时候刚丧父不久,很反感继父着急忙慌抹除生父印记的样子,哭着闹着不同意,那是她在谢家唯一一次大哭大闹,后来也成了继父不让她继续念书的原罪之一。

卫孟喜笑了笑,周围宾客只觉眼前一亮,美人笑起来比不笑那是好看一万倍啊。“看谢叔叔记性,我叫卫孟喜,不叫谢依依。”

就在众人疑惑他们到底是啥关系的时候,卫孟喜迅速地一把握住孟淑娴的胳膊,从眼里挤出两滴眼泪,“妈,这么多年不见我可想死你了。”

孟淑娴就像一只被主人圈养多年的金丝雀,好吃好喝供着风吹不着雨淋不着,连神经反应也慢了半拍不止,半晌才说:“你是小喜?”

那个驼背含胸,不敢用正眼看人的小喜,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抬头挺胸,这么好看?

此话一出,所有宾客倒吸一口凉气,这是亲妈?这世上还有不认识自己亲闺女的母亲?

李家父母已经听李怀恩说过,儿媳妇有一个异父异母的继姐,此时哪还有不明白的?儿子的大喜之日可不能成为亲朋好友的八卦之日,“小喜是吧,可真漂亮,你能来依然和怀恩不知道多高兴,大家都赶紧入座吧,今儿一定要吃好喝好,啊。”

搞妇女工作的侯爱琴,几句话就把大家伙的注意力转移到吃席上来——这一桌菜可实在是太丰盛了!远超这个年代的酒席水平,难怪大家都说李家不一样了,李家兄弟俩一个在机关,一个在矿务系统,往上数三代都只是泥腿子,可耐不住兄弟俩官运好能力强啊。

要搁旧社会,俩一穷二白无父无母的小伙子,想要出人头地那就是做梦,可新社会不一样,抓住机遇,泥腿子也能变身城市名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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