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途上,一个个新的据点诞生了。
每一个新的据点,都是一个抉择:继续前进,就此安顿,还是沿途折返。
有人停留了,有人折返了,但更多的人继续走了下去。
最后的结果是,这些据点一个接一个,一直延伸到了弗吉尼亚的西南部,而且它们排列有序,彼此之间间隔大约30公里——正是当时一天可步行的路程。
这些寻找新家园的人并不孤独,在他们的身后,跟来的是各式各样的商人:木匠、铁匠、药材贩子、裁缝、兽医、酒商等等,为沿途的据点带来了必须的货物和服务。
随后跟进的还有不同派别的教会,在大的据点附近建起了教堂,进而形成了新的城镇。
在新家园安顿之后的人,也在南方温暖潮湿且土壤肥沃的环境中,开始了耕种。
他们生产出的食物,也沿着他们走过的路,被运往费城,进而销售到东海岸的各个城镇。
大量货物开始流通,马车取代了徒步和骑行,成为了这条路上最常见的交通方式。
于是,这条路得名大马车之路。
这条路上跑的马车是美国本土发明的带蓬四轮马车。
它最初是出现在费城以西的兰开斯特附近的一条叫康尼斯托加溪的小河边,因此又得名康尼斯托加马车。
这种马车有四个轮子,前轮比后轮小,方便转弯;
车斗空间很大,既可以运送大量货物,也可以装下普通人家的所用家当;
车斗的下方是弧形,因此遇到大河的时候,它还可以当做船只来使用;
并且,车体的大部分部件都是可拆卸的,因此可以在损伤的情况下随时更换零件。
康尼斯托加马车不仅成为了在大马车之路上最受欢迎的代步和运输工具,也为后来美国的西进运动打下了重要的硬件基础。
正是这种马车,后来承载着丑国,从大西洋沿岸走到了太平洋沿岸,走成了一个疆域辽阔的大国。
可以说,它在丑国历史上有着无可替代的分量。
在改进版的康尼斯托加马车上,甚至出现了刹车系统。
这种刹车系统的操纵杆位于车身左侧,在紧急情况下可以使马车快速停稳。
因此,驾驭马车的人一般都坐在车身左侧。
这一习惯也影响到了后来的汽车:最早大规模生产汽车的是亨利·福特,因此在世界上的多数地区,驾驶员坐在汽车的左侧进行操作。
1740年代,弗吉尼亚代表英属殖民地,和大马车之路从前的主人——各部原住民——签订了使用并改造这条路的条约。
之后,在这条路上旅行的白人都不再受到原住民的拦截,而这条路也得到了平整和拓宽,康尼斯托加马车在路上行驶的速度也更快了。
逐渐地,这条路成了北美洲客流量最大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