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是个绝佳时机,实验室内没有监控,老板也还没过来,那个变态医生不知道在何处,不过兰天想刚才同克洛丝吵架的,多半就是他了。
他还记得十几年前的惨案,见到克洛丝第一眼起,梦魇再度出现在兰天的脑海中,克洛丝、老板、医生,是兰天发誓在有生之年即便燃尽生命也要杀死的人。
现在,他只要自然地拿起手术刀,从克洛丝白皙脖颈后方将刀刃伸到前面,然后略微收紧,再用力一拉,三分之一的复仇目标就算完成了,老板会闻讯赶来,医生也会,且不说老板的真身不知在何方,医生这种变态是断然不会使用替身的。
为什么?因为他是变态啊。
变态最喜欢亲身体验各种事件,包括肢解、包括shā • rén、包括在脑袋上钻孔往里面倒水银。
对方越是痛苦,变态就越享受,好似他人的痛苦对变态来说如同天籁。所以他们注重的是“亲自”,而不是让替身帮他们解决这一切。
这样算来,完成三分之二目标简直是信手拈来。
所以,干不干?
兰天伫立在克洛丝身后,思考了很久。
不行,即使克洛丝和医生都被他杀死,但老板,那个罪魁祸首没法解决,背后的人也没挖出来,不谈为了全世界,就为了他自己的复仇,老板不死,他有何颜面去面对老师、面对小女孩、面对特蕾莎呢?
他手背暴露的青筋缓缓消失,整个人放松下来。
算了。
就让他们再多活几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