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进嘴里一大口,咕咚咕咚,扑哧扑哧。
哈,噗——
先涮涮嘴,出门出的急,又是荒郊野外,就这么将就吧。
要是别人,这一口三十年女儿红当涮嘴的,喝酒的酒鬼都得打死他,但是堡主!
那是应该的!
尝上一口烤肋排,美味的肉香飘逸。
还发出滋滋滋的声响,一滴热油顺着肉的纹路慢慢滑下。经过炭火烤制的肉,再撒上一点咸盐,不用太多,保持原汁原味即可。吃进嘴里,鲜嫩,焦酥,鲜咸,软烂。
满口火热沸腾,
美味的口感直达舌苔尖端满嘴的肉香,一嚼,忘了世上所有的不快,二嚼,人仿佛飘飘欲仙,三嚼,如同羽化飞升。
此刻,除了大快朵颐的品尝烤肉,还有什么事情比这更重要?
看到老大吃的这么香,大伙的脸上都洋溢出了幸福的笑容。
跟着一个牛逼的老大混,简直是人生一大幸事!
他们确定,能少奋斗三十年!
当吃完烤肉,喝完酒之后,赵小年从包裹着自己的黑狼皮毯子上站起来,伸个懒腰,呼吸一口清晨芬芳的泥土香气。
呼——
“天哥,没想到你还会剥皮啊?”
天哥腼腆的笑了,嘴里还嚼着肉块,并没有说话,而是笑嘻嘻的抱抱拳以示谦虚。
一场恶斗过后,天哥是最快拾人头的。
后来,他说,他觉得这头狼体型太过巨大,恐怕也是个有先天之力的狼,为了以防万一,所以,他手一快,拔剑抹了狼的脖子!
随后,他表态,杀狼,就要这样杀,要是捅心脏,就会弄坏毛皮,剥不出一张完整的皮子了!
好吧,天哥心情可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