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秋想直接冲进办案大厅,被罗倩喊住。
“鹦鹉大哥快来!看我给你带来的鹦鹉粮!买的最贵的!保准符合你的身价!”
沈秋看了眼塑料袋里装五谷的袋子。
他回忆了下早上吃的那个烧麦,甩甩脑袋。
不行,吃了烧麦的他完全不想再吃什么鹦鹉粮了,没滋没味看起来就难吃。
沈秋嫌弃的拎起袋子,打了个弹舌说,歪头把各种美食从脑子里想了一遍,“我想吃肉!”
罗倩瞪大眼睛,“金刚鹦鹉是肉食动物?”
不等沈秋回答,左元就后面走过来,“金刚鹦鹉只能吃少部分蜗牛或者昆虫,主食以带壳的谷物为主。”
他从手机屏幕上抬起头,拽住沈秋的爪子。
“为了你的小命着想,你还是老老实实的吃鹦鹉粮吧。”
然后又对罗倩说谢谢。
“这粮食什么价格我转账给你。”
罗倩当然不肯接,最后提议让她和沈秋拍一张照就算抵消这个钱了。
她工作忙,拍完照片把锦旗往左元怀里一塞就着急忙慌的走了。
左元和沈秋同时看了眼锦旗,沈秋有些嫌弃,“要不藏起来吧。”
左元斜眼撇他,“藏起来做什么,该挂起来才是,让来的人都知道咱们局里有只能说会道的警鸟。”
说做就做,他直接在办案大厅满是锦旗的墙上找了个空地把锦旗挂上。
沈秋绕到门口看了眼。
行叭,也不是那么显眼,勉强能接受。
沈秋就这么在警局住下来,白天跟左元唐年出任务,晚上就回民警休息室睡觉。
基层派出所,最多的就是各种各样的纠纷,带上沈秋一只鹦鹉还挺调解气氛的。
左元能明显感觉到劝架的时候有鹦鹉在轻松不少,这让他对沈秋这个鸟搭档微微改观。
三天过去,沈秋已经适应了每天出任务的日子,这天又接到报警。
是银行打来的。
说是有个老爷子要给一个境外账户转账十几万,银行工作人员劝不听,而且对方还一直在打电话看起来像是跟骗子通话。
接到报警时所里只有左元他们在,立马带上帽子出发。
沈秋咽下从左元那儿抢来的烧麦紧跟上去。
银行就在白马街,警察呜哇呜哇鸣着鸣笛五分钟就到目的地。
银行门口站着一个保安,看见警察连忙迎上前。
“你们可来了,我们工作人员都快劝不住了,正在里面发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