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
阳春三月,正是这样的时节。
只要顺着河流而行,苏堤桃红柳绿之景随处可见。
有时也看到行人骑着俊马牵着美人踏春,时不时娇笑连连。
有时也能看到杨柳依依的树下有人吟诗作对,飞舞的蜻蜓肆意交尾。
自林阳郡沿着洛河水向正东而行,沿途经过千里就到了凌云郡。
这一路上可谓是水波潋滟,山花岸放。
而洛河水……或者说在洛河的支流凌云江。
此时的凌云江正有船只队伍驶来,引起许多凌云郡人的注意。
不仅有惊讶于船只队伍的数量和规模。
还有船只队伍前头的身影。
船只队伍前头的甲板,有一位长发飘飘的青年,他盘腿而坐,眸光璨璨,丰神俊朗,频频引得江边的女子盼目。看着他,总会让人觉得男子长成这般模样,那也就是到了头。
而在他身旁,也有两道“美景”。
有一个赤裸着双足的黄衣少女,青春活泼,马尾高扬。其身段虽然尚未完全长成,却也是窈窕细腰,双腿修长。
再观之俊逸男子周围另外一位女子,许多诗人雅客下意识就作出了诗赋感叹。
高诵着自古文人爱青山,将军不喜踏平川。
很快,感叹就由悲愤所取代。
只因两位女子目不观两岸,只盯着那俊逸男子。
呸,晦气。
而三人,自然也就是李玄逸、卫轻雪和昭小白。
哦,还有一个趴在船边呕吐不止小胖子。
“终于是到了。”
叶旭捂着肚子,脸色苍白,这种前肚贴后背的感觉真不舒服。
他晕船!
叶旭不由羡慕的看了一眼其他人,还有地上一只瞥着爪子休息的大胖鸡。
哎,连只鸡都不如。
“下一次再也不走水路,宁愿多耽搁点时间。”叶旭愤愤不已。
叶家,成为商贾之家中的土豪,靠的可不是单单的钱庄而已。
这一票的船队,便是叶家的商队。
而李玄逸便是他请的保镖,用来应对商队遇到的某些小概率意外,又或者遭遇水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