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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八夜、常强(1 / 2)

常明媳妇先是一愣,旋即火冒三丈,甩着手指头上的洗涤剂沫子指着常强厉声质问:“常老二!你还有脸回来?”

常强也不反驳,转身出了厨房。

常明媳妇哪肯善罢甘休,大步流星追了出去,迎面碰见刚喝完酒回来的丈夫,张嘴便问:“你那败家弟弟呢?”

常明醉眼蒙灯:“啥?强子……回来了?”

媳妇见他五迷三道没法聊天,索性推开常爸爸的房门,可屋里只有老头儿一人躺在床上,身上还散发出阵阵恶臭,哪里有常强的影子……

类似的事情在常家又连续发生过数次——虽然常强依旧因信皆无,连派出所都调查不出一丁点消息,可他偏偏隔三差五跑出来露上一小面,弄得全家老小莫名奇妙。

常明媳妇越琢磨越不是滋味,私下跟老公猜测:“你家老二不会是……死在外面了吧?”

常明没好气的怼了回去:“放屁!你不能盼着俺们家点好?”

直到大年三十晚上,马葫芦里炸出了一具男尸。经过警方确认,男尸正是失踪已久的常强。又据法医推断,死亡时间大约与常家老爷子去世差不多。终于找到常强的下落,常家人顷刻间炸开了锅:按照警察的说法,常强早已经死了,可几乎每个人都有与常强打过照面的经历,这不活脱儿闹了鬼了吗?

常明媳妇头一个不干了,顾不得遗产的归属问题,死磨硬泡拽着常明和儿子搬到母亲的房子里住。常爸爸没人管,常玉只好咬牙将父亲接到自己家中照料。一开始老公不太乐意,常玉愤愤的说:“我爷走的时候说过,我们姊妹仨,谁给我爸养老遗产就归谁。我一分钱都不带让我大哥得着的!”

而常明在老丈母娘面前住的也十分不自在,总觉得自己成了矮媳妇一头的倒插门姑爷。有心搬回去,听邻居说经常能看见常强在家门口晃悠,一磨身就没了。大家私下里讲究常强死的蹊跷、死的冤,如果警察一直破不了案,他便会在这房子里阴魂不散。

于是,常明三口只好硬着头皮继续在娘家凑合。

房子空了两年,房证第一页一直还是常老爷子名字,由于没协商妥所以也没办什么手续。常玉合计那么大个房子空着比较可惜,恰逢大五爱市场的崛起,不少商家都在附近的居民区里租民宅当库房。库房里一般不住人,也不在乎闹不闹鬼,方便便宜就成。常玉便把房子租了出去。

然而,常明媳妇看见常玉收了租金,再次红眼,鼓动常明也去插一杠子。房东有矛盾,成天没事整事,连房租都不知道该交给谁才做数,这可苦了租客。打过几次仗之后,钱没分明白,倒把公房私租的违法行为捅了出来,差点被原产权单位将房子收回去。常家人吃了一堑,才暂时消停。

就这样稀里糊涂拖到了一九九四年,国家推出房改政策,公房承租者可以以及其优惠的价格购买真正的产权。这下子,房子顷刻间变成了真金白银。常明和常玉几乎同时意识到,现如今不再是前怕冤魂后怕鬼的时候了,必须想办法将房子弄到自己名下。于是乎不约而同做出一个决定——回来占房,再继续争夺。

又一次激烈的争吵过后,常玉回忆起来:为常老爷子守灵那天晚上,已经不知是人还是鬼的常强急匆匆回来过一趟,告诉她常老爷子生前立过遗嘱,还找到李大爷做的见证。不过认尸的时候常强身上并没找到用塑料袋包起来的字据,空口无凭,常明两口子就是不认帐。常玉一堵气干脆去掏下水道了,非要看看遗嘱是不是掉到马葫芦里了。

那天晚上,常玉打开马葫芦盖正巧被李大爷撞见。听常玉三言两说明了动机,李大爷眉头一皱,劝道:“你们一家人能商量好好商量,商最不了可以上法院打官司。常老二都死多少年了,就算遗嘱掉下水道里也早被掏大粪的掏走了,你就别瞎耽误工夫了。”

不曾想常玉非但听不进不去,还反问李大爷:“李大哥,你给我交个底,到底有没有我二哥说的这码事?”

李大爷不能撒谎:“有……是有……”

常玉眸子里闪出了光芒:“行,有这事就行!李大哥,我还得接着找,到时候你给我做个证明!”说完又要往马葫芦里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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