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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七章《大楚法典》(上)(3 / 4)

周礼好不好?

当然好,因为事实就是最有利的证据。

但推行周礼难不难?

难!难于登天的难!

制度性专权那是能实现就实现的吗。

从秦汉以来,中国的国情就放在那里,他是豪族社会,不是平民社会,而且还是皇帝默许和扶持,一手引导的豪族社会。

不有一句话说得好吗,皇帝就是最大的既得利益者,是最大的资产阶级,所以,豪族社会是不可避免的趋势。

(关于豪族社会和平民社会的特点上本书《日月永在》有过介绍)

如何又当皇帝又将国家引导成平民社会?

难听点说,就是如何既当又立。

你要指望骆永胜放弃皇帝的至尊宝座那肯定不现实,因为他这一生拼命的目标就是那九五至尊的宝座。

如果不能做皇帝,那一生奋斗就没了意义。

因此,骆永胜才会说,以周礼为核心定楚法,而不是完全照搬。

重新开创或者重定一个具有大楚特色的新周礼!

“《周礼》秋官司寇卷中有这么一条,提及了如百姓遭受到非法伤害或财物损失风险时,允许百姓杀死实施侵害者,且无罪。

孤觉得非常好,这一条就拿来做我大楚法典的核心精神,即百姓的生命权和财产权不可侵犯,如有侵犯行为,皆适用本法,本法另有规定的行为除外。”

骆永胜一开口就定下了大楚法典的基调,虽然这种所谓的基调,每个朝代的法律都有,但谁在乎?

你说不侵害就不侵害了?

亦或者说难听点,侵害了又如何。

刑不上大夫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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