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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藏兵于民(2 / 4)

暴力武器往往是人的胆,小儿持刀,尚能shā • rén,民间一言不合,便动手shā • rén的情况,也实属常见。

对于地方官府而言,单独的shā • rén案,抑或强盗shā • rén越货都不算什么,最头疼的,要属乡村之间的械斗了。

虽然这是汉法严厉禁止的,但是每年总能发生那么几起,而一旦爆发,便是死伤惨重,因为他们用的械可不是扁担锄头,而是「十八般武器」。

为此丢官的人不在少数,即便汉法明文规定,shā • rén者死,但在这种***上,也无法完全适用的。

汉法虽严,却也没严到秦法那个份上,若严格依法执法,连基本的取证都难以做到个人,再加上法不责众这一条,最终往往只是抓几个典型杀了以震慑百姓。

至于完全的从严执法,除非涉及到谋反,否则不可能对普通民众大加刑刀的。

曾有人言,朝廷杀官干脆利落,官府shā • rén却畏手畏脚,这里的朝廷,当然指的是刘皇帝了。

有鉴于民间治安事件频发,械斗不止,盗匪猖獗,去年便有人认为,民间兵器不禁是治安不稳最大的原因,并向刘皇提议,希望能效仿国初之时,收缴民间兵器,并禁止普通百姓拥有刀剑弓枪武器。

只不过,这则建议,经过刘皇帝稍加权衡就否决了。刘皇帝给出的道理很简单,一把菜刀,一把锄头,乃至一根扁担都能shā • rén,于民间禁兵,且不提其难度,就是真做到了,就能避免民间的流血吗?

其根本原因,还在人身上,平民多缺乏教化,不知法,也难守法,出了问题,其过首在地方官吏。

朝廷用他们牧守地方,教育百姓,维护治安,本就是他们的职责,因此治安不稳,就把原因归结到兵器上,是贪图省便、畏难懒政的表现,也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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